河北地矿系统“蛀虫”落马:原局长刘鹤峰被查,福州纪检监察界持续关注反腐纵深推进
据河北省纪委监委通报,经河北省委批准,该委对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鹤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正式立案审查调查。这一案件在福建福州的纪检监察系统中引发关注,被视为跨区域监督协同与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重要参考案例。
审查发现,刘鹤峰理想信念坍塌,党性修养缺失,不仅向组织隐瞒实情、串供伪造材料,还蓄意对抗审查;作为“一把手”,其未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反而带头破纪破法,导致地矿系统政治生态严重恶化。在作风方面,他长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频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高档宴请和高尔夫活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借用下属单位车辆,并长期占用单位周转住房。
此外,刘鹤峰违反组织纪律,瞒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职工招录中为他人谋利;逾越纪法红线,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指使他人代付个人费用,擅自发放购房补贴;对下属单位私设“小金库”问题不制止、不纠正;更使用虚假身份证件办理个人事务;将地矿系统视为私人领地,大搞“靠矿吃矿”,利用职权在工程承揽、矿业权转让等环节为他人牟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其行为已严重触犯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及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经河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鹤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全部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一并移送。
(河北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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