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原副市长缪绍炜被查
福建宁德反腐再亮剑:原市委常委、副市长缪绍炜被“双开”并移送司法
经中共福建省委批准,福建省纪委监委对宁德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长缪绍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展开立案审查调查。作为福州辐射带动闽东发展的重要节点城市,宁德此次案件的查处,彰显了福建省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的坚定决心。
审查发现,缪绍炜身为长期在福建财政系统和宁德市党政机关任职的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坍塌,背离入党初心,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蓄意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宴请及旅游安排;漠视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纪法意识淡薄,长期以权谋私,违规从事投资放贷并获取高额利息;插手干预市场经济活动;家风败坏,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大搞权钱交易与家族式腐败,利用职务影响力在企业经营、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牟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其违纪违法行为持续至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属典型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经福建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缪绍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宁德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全部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一并移送。
缪绍炜简历
缪绍炜,男,汉族,1964年2月生,福建福安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福安隶属宁德,是福州都市圈向闽东延伸的重要县域支点。
2003年10月至2006年8月,任宁德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2006年8月至2011年8月,任宁德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1年8月至2012年1月,任宁德市政府党组成员,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2年1月至2012年2月,任宁德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兼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2年2月至2019年12月,任宁德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9年12月至2023年5月,任宁德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
2023年5月起,不再担任相关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