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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正式施行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线上登记、限养一只、违规最高罚5000元

2023年9月22日,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批准〈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决定》。作为福建首个由设区市制定并获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养犬管理地方性法规,该《条例》将于近期由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布施行,标志着福州养犬管理迈入法治化、精细化新阶段。

福州正式施行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线上登记、限养一只、违规最高罚5000元(图1)

寰宇BY 摄

《条例》聚焦群众关切,系统规范养犬登记、免疫接种、行为约束、经营监管、收容领养等全链条环节。其中明确:未按规定办理养犬登记的单位,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个人违规行为视情节处以警告或200—1000元罚款,严重者注销登记证。

福州“e福州”平台实现养犬登记全程网办

为提升便民度,福州市城市管理部门将牵头建设全市统一的养犬管理信息系统。今后,福州养犬人可通过“e福州”APP等政务服务平台在线提交材料,完成登记全流程——包括填写申请表、签署文明养犬承诺书、上传犬只身份识别信息(如芯片编号)、狂犬病免疫有效证明、犬只全身及正面彩色照片等。此举在全省率先打通“线上申报—后台核验—电子发证”闭环,让榕城“铲屎官”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犬只“落户”。

每户限养一只,但兼顾历史现实

《条例》规定,福州行政区域内实行“一户一犬”原则。不过,并未采取“一刀切”式清理:对于《条例》施行前已饲养的犬只,若属禁养犬种(名录将在配套实施细则中明确),养犬人须在施行之日起60日内迁出福州市区或送交犬只收容留检所;若为非禁养犬但数量超限,可在60日内补办登记手续,确保平稳过渡。

福州正式施行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线上登记、限养一只、违规最高罚5000元(图2)

石美祥 摄

免疫与登记挂钩,逾期将注销证件

福州养犬人须在犬只满三个月龄后15日内,或狂犬病免疫有效期届满前,前往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动物诊疗机构接种疫苗,并取得免疫证明。养犬登记有效期与免疫期同步,期满前须凭新免疫证明办理延续登记;逾期未续办的,由福州市城管部门依法注销其养犬登记证。

租户养犬需业主书面同意

申请登记的自然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福州常住居民,且在本市拥有固定住所——须为独立住宅单元或独户居住。登记时需提供身份证明及犬只饲养地的不动产权属证明。这意味着,福州租房一族若想合法养犬,须事先征得房屋产权人书面同意并协助提供产权材料,否则无法完成登记程序。

福州正式施行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线上登记、限养一只、违规最高罚5000元(图2)

马豆豆 摄

物业、社区协同治理,福州基层管理责任压实

针对小区内遛犬纠纷多发问题,《条例》明确赋予福州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及物业服务企业协助管理职责:包括开展日常巡查、调解邻里纠纷、劝阻不文明行为;对拒不改正的,应及时向城管或公安部门报告。同时,福州市城管部门将统一公开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市民参与监督。

文明养犬十项义务,榕城“铲屎官”须牢记

《条例》细化养犬人行为规范,涵盖出户牵绳(≤1.5米)、主动避让行人、电梯楼梯佩戴嘴套或装笼、即时清理犬粪、乘坐出租汽车须征得驾驶员及同乘人同意、及时制止犬吠扰民、母犬繁殖后三个月内处置超量幼犬、弃养须送交收容所等十类情形。此外,严禁放任犬只恐吓、伤害他人,违者将依法追责。

公共场所携犬有边界:禁入清单明确,部分场所可设专区

福州明确禁止携犬进入的六大类场所: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区;中小学、幼儿园、医院等教育医疗场所;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青少年宫、老年活动中心等群团服务阵地;烈士陵园、革命教育基地等红色场所;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

而集贸市场、商场、宾馆、餐厅、候车(机)室等经营性公共场所,若设置专门犬只服务区域或提供宠物友好服务,经备案后可允许携犬进入,体现福州城市管理的人性化与包容性。

福州正式施行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线上登记、限养一只、违规最高罚5000元(图4)

寰宇BY 摄

犬只伤人须24小时内送检,福州建立快速响应机制

一旦发生犬只伤人事件,养犬人必须立即送伤者就医,并于24小时内将涉事犬只送至福州市农业农村部门指定机构进行狂犬病抗体检测,严禁隐匿、转移。违反该义务的,首次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2000元罚款并没收犬只。

犬只经营场所严守“五不得”,福州强化源头监管

从事犬只养殖、销售、诊疗、美容、寄养、训练等活动的经营者,须依法取得市场主体登记与动物防疫许可,配备笼养/圈养设施,严禁占用公共空间、严禁设于居民住宅内。其中,养殖销售单位还需建立完整档案,记录犬只产地、品种、数量、免疫及流向信息,确保福州本地流通犬只全程可追溯。

福州设立市级犬只收容留检所,鼓励合规领养

《条例》要求福州市政府统筹建设犬只收容留检所,由市城管部门统一监管。市民发现遗弃犬、无主犬,可直接向福州城管热线反映。经检疫合格且适宜领养的收容犬只,将面向符合登记条件的福州养犬人开放领养,领养人须依法完成养犬登记手续,实现流浪犬管理闭环。

目前,福州市政府正加快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市人大常委会也将组织专题解读,推动《条例》在福州六区六县(市)全面落地见效。

(记者 李白蕾)

【责任编辑:陈颖】

福州正式施行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线上登记、限养一只、违规最高罚5000元(图4)

福州正式施行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线上登记、限养一只、违规最高罚5000元(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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