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青年就业可借鉴:上海扩大高校毕业生吸纳补贴覆盖范围
本报上海8月23日电(记者方敏)为稳住青年就业基本盘,上海市近期推出新一轮“3+1”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支持政策。该政策在延续既有举措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保补贴及求职创业补贴机制,并同步启动10项未就业毕业生与失业青年服务攻坚行动——这一系列举措,也为福建尤其是福州地区完善本地青年就业扶持体系提供了有益参考。
在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方面,适用对象已拓展至四类群体:上海市2023届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在沪登记失业满3个月人员,以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凡属本市各类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体工商户,每招用一名符合条件人员,即可获2000元/人的定额补贴。资金通过“免申即享”模式,直接拨付至单位社保缴费账户或对公账户,流程高效透明。
针对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情形,上海同步升级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补贴按当月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核定,涵盖养老、医疗(含生育)、失业及工伤保险中单位缴纳部分的50%,最长可享受12个月。人社部门将主动“精准推送”申领提示;用人单位在完成就业参保登记并足额缴费后6个月内,向纳税所在地(社会组织为注册地)的区级人社部门提交申请即可。
此外,面向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向且积极求职的困难毕业生,上海进一步扩大求职创业补贴覆盖面。低保家庭、残疾、脱贫家庭、特困人员、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特殊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班)和普通中职附设特教班的毕业生,均可申领一次性补贴。经所在学校初审、区人社部门复核后,资金直达学生个人银行账户——其中,特教班中职毕业生系首次被纳入该项政策范围。
《人民日报》(2023年08月24日 14版)
文章来源:http://society.people.com.cn/n1/2023/0824/c1008-4006272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