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通报4起节日期间“四风”典型问题,福州等地持续深化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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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中秋等重要节点,既是传统文化的温情时刻,也是检验党员干部作风的重要关口。为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信号,福建省纪委监委近期集中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其中均涉及节日期间违规收礼、吃请等行为,彰显福建全省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的坚定决心。

莆田市原副市长胡国防,在2022年至2025年多个春节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高档酒水等礼品,严重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此外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审查,其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起诉。
南平市松溪县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许辉,自2013年起至2024年,长期在春节、中秋等节日期间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及高档酒水,并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和旅游活动,相关费用均由对方支付。因其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案件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原副局长黄歆宇,在2021至2025年节日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高档酒水,违规接受企业宴请,并将个人外地旅游住宿费用转由企业承担。其行为构成违规收礼、违规吃喝及由他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费用等问题,最终被“双开”,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平潭综合实验区岚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蔡江峰,于2016至2021年间,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娱乐活动,费用均由对方支付;同时长期收受香烟、高档酒水等礼品。经查实,其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已依法移送检察机关。

上述案例反映出,尽管福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仍有少数干部心存侥幸、顶风作案,“节日腐败”隐形变异问题尚未根除,作风与腐败问题交织特征明显。福州等地近年来通过“节点监督+日常提醒+大数据比对”等方式强化节前警示,推动作风建设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通报强调,中央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全省各级党组织须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尤其领导干部要带头严守纪律、规范家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岁末年初关键时段,紧盯违规收送、违规吃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坚持风腐同查同治,以常态化监督保障福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