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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加速酒店业提质升级:2024年底前实现四星级以上酒店县域全覆盖

为加快构建与“世界美食之都”创建目标相匹配的高品质住宿服务体系,福州市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关于促进酒店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该政策明确要求:至2024年底,全市各县(市)区须通过引进、新建或存量提升改造等方式,确保至少拥有一家四星级(含)以上饭店或国际品牌酒店,实现福州全域高星级酒店“县县有、全覆盖”。

在奖励机制方面,福州对星级评定成果给予真金白银支持:新获评四星级、五星级饭店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0万元;若由四星升五星且此前已领取四星奖励,则补发50万元;未申领过四星奖励的升星项目,直接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聚焦品牌化、连锁化发展路径,福州同步激励管理企业做大做强——对新增纳入统计的限额以上酒店,若隶属于品牌连锁(管理)企业,且其在榕运营酒店达3家及以上、年度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即给予10万元/家一次性奖励;依托自营平台或第三方电商平台开展线上销售的,当年度网络销售额达500万元及以上的,按1%比例予以补贴,单家企业年度最高可获20万元。

为保障服务质量持续达标,福州还设立星级饭店运营补助:通过三年期复评、未被摘牌的四星级、五星级饭店,分别可获得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运营支持。

作为福建推进“海丝核心区”文旅融合的重要支点,福州特别强化酒店与本地特色资源的协同联动。《措施》鼓励“酒店+门票”“酒店+演艺”“酒店+美食”“酒店+购物”“酒店+体育”等多元融合模式,并对成功引入“米其林”“黑珍珠”“金梧桐”等权威餐饮评价体系落地福州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专项扶持;对入选上述榜单的本地餐饮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

本政策有效期两年,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记者 吴桦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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