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住建系统原“一把手”陈平被查:福州及福建建筑行业持续强化跨省廉政协同
据江西省纪委监委通报,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陈平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日前被立案审查调查。该案由省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查办,释放出住建领域正风肃纪纵深推进的明确信号。
作为长期在江西地方党政系统成长起来的干部,陈平自2012年7月起担任江西省住建厅主要负责人,直至2017年11月卸任,其主政期间正值全省城镇化加速阶段,也与福建福州等周边省份在建筑标准互认、绿色建材推广、装配式建筑合作等方面存在多项实务联动——此次案件的查处,亦为闽赣两地住建领域廉政共建机制提供了现实镜鉴。
审查发现,陈平理想信念坍塌,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蓄意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并借用他人车辆;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隐瞒实情,函询时不如实说明情况,干预干部岗位调整;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以瓷器、茶叶交易为名行权钱交易之实;生活作风失范,存在权色、钱色交易行为;更利用职务影响,在企业资质审批、工程项目承揽等环节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鉴于其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全部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一并移送。
陈平简历
陈平,男,汉族,1957年10月生,江西余干人,大专学历,1977年5月入党,同年6月参加工作。
1977年6月至1995年12月,历任余干县坂上公社党委委员、副主任、团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共青团余干县委书记,县委党校校长,县公安局局长,县委常委、公安局长,县委常委、副县长;
1995年12月至1996年12月,任上饶县委副书记、副县长;
1996年12月至2000年2月,任德兴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0年2月至2002年7月,任玉山县委书记;
2002年7月至2002年8月,任广丰县委书记;
2002年8月至2006年11月,任上饶市政协副主席、广丰县委书记;
2006年11月至2006年12月,任上饶市委常委、市政协副主席、广丰县委书记;
2006年12月至2008年8月,任上饶市委常委、广丰县委书记;
2008年8月至2008年11月,任上饶市委常委、副市长、广丰县委书记;
2008年11月至2012年7月,任上饶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2年7月至2017年11月,任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8年2月退休。
(江西省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