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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深化简政放权赋能高质量发展:雄安新区获更大自主权,福州可借鉴协同改革经验

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出台《关于深化简政放权助力全省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文件紧扣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高标准建设等国家战略,立足区域功能差异与产业演进阶段,系统性下放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此举不仅强化地方治理效能,也为包括福建福州在内的沿海省份探索跨区域政务服务一体化提供了实践参照。

聚焦雄安新区“国家大事”,《意见》明确推行“雄安事雄安办”机制。围绕在京央企总部及二三级子公司、创新板块疏解任务,以及空天信息、卫星互联网等前沿领域,坚持“按需赋权、依法授权”原则,大幅减少事务性干预,加快推动新区由开发建设体制向现代化城市治理体系转型。

在京津冀协同层面,《意见》着力打通政策堵点:支持廊坊“北三县”与北京通州区一体化发展;服务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建设;激活后奥运经济潜能;并围绕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互补布局,依法下放一批省级审批权限,加速三地政务服务标准互认、系统互通、结果互用。

面向沿海增长极,《意见》赋予秦皇岛港、唐山港、黄骅港等重点港口经济管理权限,为环渤海港口群提供差异化制度供给,助力临港产业集群提质扩容。

河北深化简政放权赋能高质量发展:雄安新区获更大自主权,福州可借鉴协同改革经验(图1)

针对开发区(园区)发展需求,《意见》强调“一区一策、精准赋权”:依据功能定位、发展阶段和主导产业,向重点园区、自贸试验区依法下放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市场准入、投资审批及财政金融等领域省级权限,全面提升平台能级。

为激发县域活力,《意见》同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综合试点,根据各县产业发展实际与承接能力,依法将急需的省级审批事项下沉至县级实施,切实增强基层发展自主性与响应力。

在放权机制设计上,《意见》坚持“能放则放、重心下移、减少层级”,以《河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为基准,除涉及重大公共安全、近年零办件或法定不可下放事项外,其余全部纳入《省级行政许可事项放权储备清单》,并实行动态更新与社会公开。

对于清单内事项,省直部门调整审批层级,须向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市县两级若具备产业基础和承接条件,可形成用权需求清单,经所在地市政府(含定州、辛集市)或雄安新区管委会审核同意后,由牵头审改部门统一申报。

放权事项确认后,由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联合相关部门印发通知。承接地须在通知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制定承接方案,并同步优化事项清单;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流程衔接。

为保障平稳过渡,省级部门须提前开展政策解读与业务培训,移交证照模板、表单样本、操作规程等资料,开放专家库资源;涉及审批系统的,及时开通权限、配置账号;对专业性强的事项设置过渡期,强化全过程指导支持。

《意见》还建立闭环监管机制:承接地须在放权通知印发6个月内开展运行评估,并于每年11月底前向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报送执行情况;省级层面将联合建立放权回收机制,对基层“接不住”、长期无办件或出现违规审批的事项,依规予以收回。

文章来源:http://www.rmxiongan.com/n2/2023/1019/c383557-406092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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