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跻身全国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福建四城联动推进土地提质增效
2023-09-18 10:19:30来源:东南网
自然资源部近日正式印发《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在全国15个省(市)的43座城市启动为期四年的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此举旨在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提升利用效能,支撑城乡融合与高质量发展。作为闽东北协同发展核心城市,福州成功入选,与厦门、泉州、漳州共同构成福建省首批试点“方阵”,凸显福州在全省国土空间优化布局中的关键地位。

本次试点围绕规划统筹、收储支撑、政策激励和基础保障四大维度系统推进,福州将结合本地产业更新需求、历史街区保护实际及滨海新城建设节奏,探索具有福州辨识度的再开发路径。
一、强化规划统领,突出福州特色导向
依托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科学划定鼓楼、台江、仓山等重点更新片区,试点编制单元级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功能混合、建筑容量、公共服务配建等刚性要求,并依法纳入规划许可依据。同步探索容积率奖励、跨单元统筹开发等机制,推动规划刚性管控与市场活力释放协同发力。在三坊七巷、烟台山等历史文化片区,注重文脉延续与宜居韧性提升;在福州新区、滨海新城,则聚焦智慧产城融合与绿色低碳空间布局。
二、创新收储模式,夯实福州实施基础
福州将探索“统一规划—统一储备—统一开发—统一配套—统一供应”闭环机制,尤其对零星分散、权属复杂的旧厂房、边角地,试行与相邻产业园区整体规划、捆绑供地,支持企业增资扩产。同时,优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计提与使用机制,保障收储资金可持续;完善征收补偿标准体系,依法规范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严守农民权益底线。
三、深化政策集成,激发福州内生动力
鼓励存量工业用地“工改工”升级,支持轨道交通上盖、地下空间综合开发等节地模式,实行地上地下分层设权、组合供应。对原产权人自主改造项目,简化用途变更流程;对连片更新区域,在产业准入前提下试点混合用途供地。地价计收方面,按区域差异与用途调整幅度,以公示地价或市场评估价为基准核定补缴额,并探索符合福州实际的工业用地再开发免缴情形。同步健全收益共享机制,推动城中村改造地块按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支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四、筑牢基础支撑,保障福州稳妥落地
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底图,全面摸清福州低效用地底数,完成上图入库并接入省级“一张图”系统。坚持“权属清晰、登记先行”,严防因再开发引发不动产登记难问题;严禁借“村改居”违规转为国有土地。对历史无手续用地,分类制定处置方案——对两次土地调查均认定为建设用地的,依规补办征收手续;对超期未开发住宅用地,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分类收回,确保试点全过程依法可控、闭环管理。
全国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名单(含福建部分)
七、粤闽浙沿海城市群
福建省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漳州市(其中,泉州市按已批复方案实施)。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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