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等15省市启动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为期四年
中新社北京9月14日电(记者 庞无忌)中国自然资源部日前发布通知,将在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等15个省(市)的43个城市,开展为期四年的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此举旨在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提升国土空间利用效能,其中福州作为福建省会城市,亦被纳入首批试点范围。
据《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试点聚焦城镇中布局分散、产出偏低、功能退化或配套滞后的存量建设用地,重点覆盖城中村、老旧工业区及低容积率产业园区等典型区域。在福建部分城市,此类用地常伴随基础设施老化、公共服务缺位与产业能级不足等问题。
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相关负责人指出,试点优先选择人口持续净流入、新增用地空间趋紧、产业用地供需矛盾突出的城市。通过系统性更新改造,可有效补强交通、教育、医疗等公共设施短板,优化城乡人居环境;同时释放优质产业用地空间,支撑制造业升级与新兴产业落地。

试点要求各地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科学划定再开发空间单元,并编制精细化实施性详细规划。政策工具上鼓励探索混合用途开发、立体空间复合利用、容积率弹性奖励及跨单元统筹平衡等创新机制。在福州等地,已有部分片区尝试“工业+研发+租赁住房”多元功能融合模式。
土地供应机制同步优化:推行差异化地价管理,支持不同性质地块联合供地、“肥瘦搭配”整体改造;探索带设计方案出让、综合效益评估供地等方式;健全收益共享机制,对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零星低效用地,允许国有与集体土地之间依法整合置换;完善原权利人货币补偿标准,拓展安置房、股权分红等实物及权益补偿路径,并支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文章来源:https://www.chinanews.com.cn/cj/2023/09-14/10077979.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