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2024年元旦起在福州及全国施行,福建企业迎来标准赋能新机遇
人民网北京9月11日电(记者孙博洋)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完成《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修订工作。该规章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福建福州等地中小企业可依托新规加快标准体系建设,提升市场竞争力。
据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修订紧扣政府职能转型主线,以激发企业标准化内生动力为核心目标,系统优化制度设计,推动企业从“被动执行标准”向“主动创标用标”转变。新规更突出服务属性,将原《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升级为更具引导性与激励性的《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
一是重构企业标准管理机制。依据《标准化法》及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进一步细化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规则,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同步推动监管重心由“管标准”转向“促标准”,强化对福州、厦门等制造业集聚区企业的精准服务支撑。
二是健全企业标准政策支持体系。首次规定:若企业公开的功能指标或性能指标低于推荐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须在声明中明确标注。此举有助于提升福建本地消费品、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的质量信息透明度。同时配套推出标准创新型企业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遴选、标准融资增信三项机制,并常态化开展对标达标和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活动。
三是新增包装标准强制明示条款。明确要求企业公开所采用的商品包装标准,尤其针对限制过度包装类商品,为福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强化社会监督、治理“天价月饼”“豪华礼盒”等现象提供法规依据。
四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企业标准监督检查机制,分类设定违法情形处罚梯度,保障新规在福建及全国范围内落地见效。
在制度创新层面,新规实现三大突破:
其一,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通过政策引导,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汇聚,鼓励福州物联网、新能源材料等领域企业将前沿技术快速转化为先进标准,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进程。
其二,深化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以高标准牵引高质量,支持福建龙头企业牵头制定高于国行标的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带动产业链整体升级,助力“福茶”“闽货”品牌走向全国乃至全球市场。
其三,试点标准融资增信机制。依托省级标准化专项资金,联合金融机构为达到一定标准水平的福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倾斜、标准质押等服务,切实缓解创新型轻工、软件企业融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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