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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关注|三部门联合出台车载广播与音视频服务新规,福建车企迎新规范

9月14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载音视频管理的通知》。该政策对车载无线广播接收终端、网络音视频服务及系统运营管理提出系统性规范要求,为包括福州本地汽车电子企业在内的全国产业链提供明确指引。

在无线广播终端方面,通知强调加快普及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载无线广播接收模块。所有在国内销售的国产及进口汽车,均需配置兼容《车载音视频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等规范的接收装置,并严格遵守我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福建作为电子信息产业重要基地,正积极推动省内相关企业参与DRM(数字调幅广播)与CDR(调频数字音频广播)模块研发与适配,助力提升车载收听体验。

为夯实基础设施支撑,通知部署分阶段推进无线数字广播覆盖网建设。鼓励各地新建或升级发射台站,部署DRM、CDR等数字广播系统,实现模数同播与等效覆盖。福州已启动闽江口区域数字广播试点发射点优化工程,力争年内提升城区及周边高速路段信号稳定性与节目容量。

监管层面,广电与工信部门将协同强化车载无线广播秩序治理,持续打击“黑广播”及违规设台用频行为,保障播出安全。与此同时,车载网络音视频服务也被纳入严格准入管理:从事相关业务须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并完成APP备案;未经许可的应用不得预装或推送至车载系统。

公共服务供给同步升级。通知明确,各级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应与合规车载平台深化合作,优先接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频道CCTV-13”等核心节目源。福州广播电视台已与本地头部车联网服务商达成内容直通协议,确保主流声音在闽都车辆空间高效触达。

福州关注|三部门联合出台车载广播与音视频服务新规,福建车企迎新规范(图1)

在内容生产与平台管理上,政策鼓励主流媒体聚焦中国式现代化、新发展理念等主题,打造适配车载场景的优质视听产品。福建广电集团正依托福州马尾物联网产业基地,加快开发轻量化、强互动的车载音频专栏;同时强化从业人员政治素养与内容鉴别能力培训,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通知特别强调,须通过硬件预装或软件预置等方式,构建中央主流媒体直达车辆空间的传播通道,严禁篡改内容、插播非法信息,切实守好移动化宣传思想文化阵地。

文章来源:https://www.chinanews.com.cn/gn/2023/09-14/100774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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