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重磅出台特级人才引进新政:最高1亿元项目支持、200㎡免租住宅、事业编制通道全面开放
2023年8月1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福州市特级人才引进办法》(榕政办规〔2023〕16号),标志着福州面向全球顶尖智力资源的系统性引才机制全面升级。该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作为“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品牌建设的关键举措,此次新政立足福建沿海核心城市定位,紧扣福州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四大主导方向,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打造东南沿海重要人才高地。
对全职引进的特级人才,福州统筹人才、科技、工业等专项资金,“一事一议”给予最高1亿元综合项目资助;同步设立10亿元规模的福州国际人才港基金,专项赋能团队创新创业。在安居保障方面,每人可免费入住福州国际人才港住宅区不少于200平方米的精装修住房;工作满5年可申请产权,或选择分阶段领取700万元购房补助。此外,符合条件的特级人才及核心成员,还可纳入高校事业编制管理,实现“身份有归属、发展有平台、生活有托底”。
“好年华 聚福州”第三届人才峰会暨“职引未来”高校毕业生大型招聘会启动。林双伟摄
福州市特级人才引进办法
一、认定标准与适用对象
(一)基本要求
申请人须拥护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法律;其研究方向与在榕开展项目须紧密契合福州重点产业布局与自主创新需求;所携技术成果具备产业化基础和区域带动潜力。
(二)资格条件(符合以下任一即可)
1. 国家勋章(含“共和国勋章”“友谊勋章”)及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
2.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得主;
3. 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个人)获奖者;
4. 国家实验室主任;
5. 诺贝尔奖(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文学、经济学)、菲尔兹奖、沃尔夫奖、图灵奖、普利兹克奖、拉斯克奖、克拉福德奖等国际权威奖项获得者;
6. 欧洲科学院院士;
7. 发展中国家科学院(TWAS)院士;
8. 发达国家或有影响力世界大国最高学术机构会员,且已认定为福建省特级人才;
9. 中国台湾“中研院”院士;
10. 经福州市委人才办审定,符合福建省特级人才标准的其他顶尖学者或领军人才。
“好年华 聚福州”第三届人才峰会暨“职引未来”高校毕业生大型招聘会现场。林双伟摄
(三)引进方式分类
1. 全职引进
(1)创新类:须与福州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法聘用(劳动)合同,人事(劳动)关系正式转入福州,每年在榕实际工作不少于6个月。
(2)创业类:须为所创办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持股≥30%),并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裁或技术总负责人之一;企业注册地、研发及产业化落地均须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前期自筹资金不低于政府支持额度;不得在市外或海外从事同业竞争业务(已存在的须承诺限期注销)。
2. 柔性引进
通过与福州企事业单位共建国家级/省级科研平台、联合实验室,或签署实质性项目合作协议,并经认定服务于福州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推动产业能级跃升。
二、十大专项扶持体系
(一)全职人才项目与安居支持
按“一事一议”统筹最高1亿元项目资金,首期拨付20%启动金;首年绩效评估后累计拨付至40%;剩余资金依据5年周期内项目进展与成效分期兑付。配套提供福州国际人才港200㎡以上免租住房,或700万元购房补贴(按4:3:3比例隔年发放)。
池远 摄(资料图)
(二)柔性合作激励机制
对签订有效合作协议并完成验收的柔性项目,按合同金额3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200万元;牵头建设国家级平台的,实行“一事一议”经费支持;新建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补助50万元、30万元。用人单位年薪支出部分(以个税缴纳额为据),由市级财政按30%比例补贴,每人每年上限200万元。
(三)团队建设与编制保障
用人单位可突破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制,使用人才专项编制或特设岗位引进核心成员;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在榕高校在研究生招生指标上向特级人才团队倾斜。团队核心成员按用人单位税前薪酬30%享受3年补助,年度总额不超500万元(市、县两级财政各承担50%);可免费入住福州国际人才港酒店式公寓,优先申领“闽都英才卡”。
福州大学城。林双伟摄
(四)博士后平台提质扩容
新设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首名博士后进站即奖100万元;在站博士后享每年8万元日常经费+5万元生活补助(最长两年);出站留榕全职就业或创业满3年,再奖30万元(分3年发放)。
(五)成果转化金融赋能
依托10亿元福州国际人才港基金,提供全周期投融资服务;技术成果在榕转化成效显著的,优先纳入供地计划,并对接市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企业购买特级人才科技成果并完成技术合同登记的,按交易额30%补助,单企年最高200万元。
(六)建言咨政专项激励
建立市委、市政府领导直接联系特级人才制度;各县(市)区主要领导每半年至少实地走访一次;意见建议被采纳形成制度性成果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福州高新区。林双伟摄
(七)全链条生活服务保障
食宿交通、文旅休闲由福州国际人才港运营公司统一保障;享受一级医疗保健待遇及绿色就医通道;配偶、子女可自主择校,入读公办园校不受户籍限制;就读优质民办学校,市财政每生每学期补助1万元(连续3年);配备专职助理与公务用车,可免费入驻福州国际人才港基地。
(八)多元主体引才激励
用人单位全职引进或自主培养特级人才,一次性奖励500万元;人力资源机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成功引荐特级人才来榕工作的,奖励50万元;引荐A、B、C类高层次人才加入特级团队的,省市合计分别补助15万元、8万元、8万元;县(市)区牵头引进的,连续三年人才绩效考核加权10%,并获100万元市级财政专项补助。
(九)福州国际人才港与大学城协同联动
特级人才团队可免费使用福州国际人才港研发中心、旗山湖国际会议中心等设施;福州大学城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全面开放共享;跨单位使用设备,市财政给予使用费补贴;深化“政府搭台、企业引才、高校进编、共同培养”三方模式,推动人才关系落编在榕高校及科研院所。
(十)省市资源贯通共享
在榕中央驻闽单位、省属单位全职特级人才,同等享受成果转化、建言咨政等政策;若本人在榕创办企业且符合创业类标准,即视同我市全职引进人才,享受全部对应支持。
三、实施与监管机制
1. 所有扶持资金列入市级专项资金预算,由财政全额保障;
2. 项目资金实行5年周期分期拨付,首年完成40%拨付,后续依据绩效动态兑现;
3. 建立退出机制:落地1—2年内未达成任何关键绩效指标的团队,终止支持;
4. 对单个项目科技投入超5亿元的,可启动“一事一议”定制化支持;
5. 同类政策存在差异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本办法由福州市科学技术协会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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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福州出台特级人才引进新政,涵盖最高1亿元项目资助、200㎡免租住房、高校事业编制通道等十大支持举措,强化福州国际人才港与大学城协同。 SEO关键词:福州人才引进,福州市特级人才,福州国际人才港,福州大学城,福建高层次人才 SEO描述:福州发布特级人才引进办法,提供最高1亿元项目支持、200㎡免租住宅及高校事业编制,依托福州国际人才港与福州大学城构建福建高层次人才集聚高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