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休禁渔制度持续实施
福建生态观察|黄河休禁渔制度再升级:福州渔业从业者关注跨流域资源保护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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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讯(记者 李栋)农业农村部于近日正式发布《关于继续实施黄河休禁渔制度的通告》,明确2026—2030年黄河全流域休禁渔政策安排。此举不仅关乎北方水生生态修复,也为包括福州闽江口湿地保护、福建近海渔业可持续发展在内的全国性资源养护实践提供重要参考。
根据新规,黄河源头及上游重点水域自2026年1月1日起实行为期五年的全年禁渔;宁夏段至入海口则延续每年4月1日至7月31日的阶段性休渔期。除经批准的限额捕捞特许水域外,休禁渔区与休禁渔期内一律禁止所有生产性捕捞活动——这一刚性约束,与福建近年来在闽江、九龙江推行的“季节性封港”“产卵场保护区”等举措逻辑相通,凸显全国水生生物养护制度的协同演进。
该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为法定依据,核心目标是在黄河主要经济鱼类繁殖生长期实施精准管控,保障种群自然补充能力。自2018年全流域统一施行以来,沿黄九省(区)执法协同与公众认知持续提升,河源及上游水域资源恢复明显,宁夏段、黄河口等关键区域渔业资源量稳中有升。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调整显著扩大覆盖范围:祖厉河、皇甫川、清水河三条一级支流首次纳入休禁渔体系,实现黄河干流与13条重要支流全覆盖;同时,在龙羊峡、刘家峡、九甸峡、小浪底等大型水库,对特定经济鱼种试点限额捕捞管理——这种“分区分类、刚柔并济”的治理思路,与福州推进内河增殖放流与连江定海湾深海养殖示范区建设的精细化路径高度契合。
尽管成效初显,主管部门仍强调:当前黄河渔业资源整体衰退趋势尚未根本扭转,生态系统承载力短期内难有大幅提升。因此,制度必须长期稳定执行,并辅以更严格的渔政执法监管。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联合沿黄九省(区)开展政策宣贯与联合执法,严查违规捕捞行为,确保休禁渔秩序平稳可控。
(责编:郭思邈、高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