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铂力特因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福建及福州投资者可依法维权索赔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铂力特,代码:688333)于2026年1月1日公告披露,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启动立案调查程序。
作为国内金属3D打印领域的龙头企业,铂力特虽注册地在西安,但其业务辐射全国,包括福建、福州在内的多地机构投资者与个人股民均有参与其科创板股票交易。此次事件亦引发福建资本市场从业人士及本地维权群体的高度关注。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的司法解释,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等欺诈行为造成损失的投资者,有权依法主张民事赔偿,涵盖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等合理费用。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团队现面向全体适格投资者开展索赔代理征集工作。该团队长期专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领域,已为上万起同类案件提供法律支持。福建及福州地区的受损股民亦可通过线上渠道便捷登记维权意向。
据宋一欣律师初步梳理,本案潜在索赔对象为:在2026年1月1日(含当日)前买入铂力特股票、债券或其他公开发行证券产品,并于该日及之后卖出或持续持有的投资者。
(律师提示说明)
1.上述索赔时段仅为初步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最终索赔范围、时点认定及赔付标准,将以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决定及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2.尽管司法实践中已取消“行政处罚前置程序”,但基于证据获取难度及胜诉保障考量,律师仍建议投资者待行政处罚落地后再行起诉,以提升维权实效。
3.上市公司是否退市,不影响民事索赔权利行使;若进入破产重整、预重整或清算程序,则可能对诉讼节奏产生实质性影响。如后续启动代表人诉讼,投资者可依自身意愿选择加入或退出。
4.办理索赔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加盖券商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须含一码通信息);(3)自首次买入至当前的完整证券交易流水(加盖营业部印章)。
本文由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供稿。宋律师自1992年起执业,现任该所合伙人,专注资本市场合规与投资者权益保护,著有《证券民事赔偿实务手册》《股市维权》等多部专业著作。(执业证号:131011992106280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