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漳州旅游整治榜单:导游强制消费举报Top1,评价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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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全媒体记者 曾炳光
若是导游、旅行社通过言语威胁、甩团、限制离店等手段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 又或者与商家串通诱导高额消费, 这种情况是可以进行举报的, 市民朋友能够拨打0596 - 2025118进行举报, 要不采取来信来访的方式前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18号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进行举报。
漳州市于全市范畴开展针对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 近日, 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公告, 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征集时间直至2026年12月31日截止。
【导游乱象问题】
1.没有获取导游证, 或者对导游证进行伪造、涂改、冒用、租借, 进而非法去从事导游活动。
2.导游人员没有经由旅行社进行安排委派, 而是私自去承揽, 以其他形式来变相承揽导游业务, 还擅自开启并展开带团那般的服务。
3.擅自对旅游行程作出变更, 拒绝去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恶意进行甩团、弃团行为, 还中止导游服务;以强迫的方式或者采用变相强迫的手段让旅游者进行消费, 擅自去安排购物活动, 或者安排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

4.在导游进行执业期间之际中, 发生发表那种损害国家利益的言论, 以及出现民族尊严方面有关的言论, 并且还出现态度恶劣的情况, 以及有辱骂、恐吓、刁难游客等行为事项。
【强制消费及违规经营问题】
1.若导游、或以言语威胁, 或实施甩团行为, 或以限制离店为手段, 从而强迫您展开购物活动, 或与商家相互串通, 进而诱导您进行高额消费。
2.旅行社用显著低于成本费用的价格去招揽游客, 借安排购物或者另行设定付费项目以此来获取回扣, 或者凭借“免费旅游”以及“买保险、办会员送旅游”这类名义, 实际上组织起“低价游”团队。
3.旅行社跟购物店、餐饮、演艺等相关商家一起来串通作弊, 特意提高物价进行哄抬, 去销售那些假冒伪劣的商品, 对游客采用欺骗手段, 还进行误导从而让游客去消费。
4.不和游客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 签订阴阳合同, 合同当中设立不公平格式条款, 隐瞒旅游行程, 隐瞒服务标准等关键信息。
5.旅行社在没有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 却开展了旅游业务, 或者把旅游业务一层一层地转包给没有资质的中介, 还有“黑旅行社”, 并且“空壳社”“僵尸社”仍然在接收订单进行经营。

6.推介不实旅游产品, 夸大服务详情, 私自变更行程, 降低餐饮、住宿以及交通等服务水准。
7.旅行社租用了这样的车辆来接送游客, 该车辆没有营运资质, 没有道路运输证, 没有安装卫星定位装置, 没有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并且没有签包车合同。
【A级旅游景区管理服务问题】
1.景区存在管理方面的混杂无序, 有着服务态度的恶劣不佳状态, 还有配套设施的尚不完整完备情况, 致使游客的体验显著地降低了, 由此呈现出服务质量差的状况。
2.景区的价格以及收费并非符合规范, 存在着强制进行捆绑收费的情况, 还有不依照规定来明码标价的状况,或者是出现了其他各种各样乱收费的问题。
【作风与腐败问题】
公职人员于旅游市场监管之时, 有着失职失责之情形, 还有不作为、慢作为以及乱作为的状况;在进行执法的时候, 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以及乱查封扣押的现象, 甚至还出现利益输送、权钱交易这般的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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