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2026年1月施行:福州及全省织密“六大保护”法治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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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22日报道(福建日报报业集团记者 林密 曾子欣)
《福建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福建时隔30余年对未成年人保护地方立法的全面升级,该条例在衔接国家法律基础上系统扩容、精准细化,标志着福州乃至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迈入制度化、协同化、数智化新阶段。
记者了解到,《条例》在延续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大保护”框架的同时,新增“政府保护”与“网络保护”两个专章,构建起覆盖更全、责任更明、响应更快的“六大保护”体系。这一调整既呼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最新要求,也深度契合福建人口结构变化、城乡融合发展及数字产业活跃等省情实际。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或承担协调职能的专门机制),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条例》首次以法规形式明确省级统筹机构的法定职责,细化其在事项研究、跨部门协作、重难点问题会商等方面的运行规则,为福州、厦门、莆田等地因地制宜落实提供坚实依据。
多个创新条款直击现实痛点
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课堂。《条例》强化监护人从“养”到“育”的责任跃升,特别强调父母应关注子女心理健康与情感发展,而非仅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杨垠红指出,条例设立家庭监护能力评估与分级干预机制,对留守、困境及监护缺失家庭开展动态风险识别,并实施靶向帮扶——这一设计已在福州晋安区、宁德霞浦县等多地试点初见成效。
在学校保护方面,《条例》更具操作性:明确学生因合理原因提前到校或延迟离校时,学校须妥善安置;规范教育惩戒边界,支持教师依法依规培养学生规则意识;细化校园欺凌发现、报告、处置全流程,要求每学期开展专项排查并公示联系人信息。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苏航律师表示,这些条款让学校履职有据可依、追责有章可循。
针对电竞酒店、剧本娱乐场所等新兴业态,《条例》划定清晰准入红线,明确禁止或限制未成年人进入的具体情形;严禁违规提供文身服务,并压实医疗机构、市场主体等主体责任;同步要求网络游戏、直播、社交等平台落实未成年人模式、防沉迷技术及社区用网引导义务——这些规定在福州三坊七巷周边文旅集聚区、厦门软件园网络企业密集带等场景中尤为关键。
数字赋能成为福建特色亮点
《条例》突出“数字+治理”导向:鼓励医疗机构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通过信息化手段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将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纳入法定要求;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评估机制,并将其服务内容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在福州鼓楼区“智慧未保平台”、莆田荔城区“未检云平台”实践中,已实现涉案未成年人帮教、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干预等多环节线上闭环管理。
例如,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依托“未检云平台”,联动社工、心理咨询师、教育专家等力量,对涉罪未成年人王某开展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同步对其父母进行系统性家庭教育指导,助力实现“管得了”向“管得好”转变。
厦门市湖里区检察院则创新运用“元宇宙”技术开展异地家庭教育指导,为跨区域监护干预提供可复制经验——这既是技术应用探索,也体现了福建在未成年人保护数字化转型中的先行意识。
构建高效协同的落地保障机制
要让纸面法规转化为守护实效,关键在于部门联动。《条例》推动建立“发现—上报—处置—反馈”强制报告闭环,明确首接责任单位限时移交、结果反哺义务;校园安全由教育部门牵头,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开展常态化检查;网络空间治理由网信部门统筹,协同文化执法、通信管理等部门净化生态;困境未成年人保障由民政部门主导,联合卫健、残联等建立多维评估与精准帮扶机制。
此外,《条例》支持依托省级数字政府一体化平台,建设全省统一的未成年人保护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系统;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弥补基层行政力量在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方面的能力短板,真正形成家庭尽责、学校履责、社会协同、网络清朗、政府保障、司法护航的“六位一体”格局。
记者获悉,目前福州、泉州、漳州等地正加快配套实施细则制定,省级层面也将同步启动宣贯培训与督导评估,确保《条例》于2026年1月1日起在八闽大地全面落地见效。
摘要:《福建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施行,新增政府保护、网络保护专章,细化家庭监护评估、校园欺凌防控、新业态监管等条款,凸显福州及全省数字赋能与协同治理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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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O描述:《福建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2026年1月施行,聚焦福州等城市实际,强化政府保护与网络保护,推动家庭监护评估、校园欺凌防控、儿童友好建设及数字协同治理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