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院3年发6841万救助金 优先帮困难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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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 金色港讯有相关报道, 记者是林先昌, 就在当日,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搞了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司法救助工作新闻发布会, 从这个会上记者知晓, 在2023年到2025年这个时段, 全省法院总共审理了司法救助案件1738件, 其中决定救助的有1712件, 救助率达到了98.5%, 累计救助了涉诉困难群众2985人, 发放司法救助金数额为6841.03万元。
在进行司法救助工作开展期间, 对于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保护予以特别关注, 特别是针对那些本人或者家庭因为遭受不法侵害从而致使生活陷入紧急困难的未成年人给予优先保护。最近几年, 有378名未成年人获得司法救助, 累计发放救助金达到1356.93万元, 这一金额在全体受助人员资金发放总额里所占比例为19.83%。

福建法院积极探索创新救助线索摸排机制, 推动端口前移, 主动地去摸排有关线索。而后做到应救尽救, 其中, 建立起法院内部线索排查流转机制, 窗口人员一旦发现可能需要救助的情况, 便及时进行备注报告, 办案人员若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 也会及时移送审查, 达成各部门参与的局面, 实现各条线自查、全流程排查。就像福州法院在诉讼前端那里设置《司法救助线索填报表》, 达成每案必附、全程跟踪的情况。二是依靠大数据展开识别研判 , 充分施展人民法院“一张网” 、“执行终本案件库” 、“信访信息”等平台数据具备的自动识别 、精准研判的优势 , 切实有力地提升排查效能。三年以来 , 全省法院借助各类大数据平台找出符合救助条件的未成年人案件32件 、36人 , 大约占到救助人数总额的10%。
以充分运用救助政策为前提, 着力强化精准施救举措。福建法院深入且全面地考量未成年人身心所具有的独特特点, 进而搭配契合未成年人的特殊救助模式。比如说, 三明法院依据未成年人自身实际具备的条件来定制差异化救助方案, 把未成年人家庭状况、性格特征等诸多条件予以综合考量后定制“个人专属套餐”。福州法院设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救助中心”, 以此来为其提供家庭心理方面的有力支持。宁德法院在救助金管理发放方面进行创新, 结合未成年人家庭经济条件、就学就医开支状况等特点, 通过综合运用分期拨付、第三方托管等多种方式, 确保资金能够得到有效的使用。

需秉持多元共同治理, 切实做到协同联合行动。着重关注对各方力量予以优化整合, 使相关政策进行衔接, 促使未成年人救助工作能够形成社会共同力量。厦门法院建立府院联动机制, 漳州法院也建立府院联动机制, 对于决定实施救助的未成年人, 会同步把线索移交给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借此推动救助对象被纳入低保待遇范围, 推动救助对象被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推动救助对象被纳入教育资助范围。南平法院跟民政部门构建了“救助信息实时核对”机制, 这一机制能够有效避免重复救助情况出现, 也能够有效避免救助盲区出现。龙岩法院推行“365”司法救助协同机制, 此机制会依据救助人处于不同教育阶段的需求, 通过依法补助生活费措施, 通过依法减免相关费用措施, 通过依法发放助学金各项措施, 通过依法争取国家助学贷款各项措施, 针对因案成为孤儿的未成年人, 及时将其纳入“福彩圆梦”助学项目救助范畴。
关注持续追踪, 贯彻长效帮扶举措。福建法院着重关注落实跟踪回访工作, 构建“一人一档案”的全周期个案管理制度, 定期开展回访谈话, 全方位了解未成年人生活改善状况、学习教育情形、心理健康状态等, 创建诉求台账, 针对反馈的问题事项进行分类梳理、分级处置并限时办结。像莆田法院设立了“救助儿童成长档案”, 落实“跟踪回访一回, 档案更新一回”, 达成对受助儿童的全流程跟踪记录。泉州法院, 借助全省首个党委政法委的“向日葵”司法救助心理疏导中心这个专业性平台, 引入了咨询师、社工等专业力量, 经常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干预, 进行创伤修复, 做情绪调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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