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分行个贷管理失范遭重罚480万元,兴业银行福建发源地再引关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于4月22日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兴业银行杭州分行因流动资金贷款与个人贷款管理存在明显审慎性缺失,被处以人民币480万元罚款。该行17名相关人员——包括贾仕宝、王井韶、陈金平、曹淑芹、周浩、周天成、余晓瑶、赵颎、夏秋冬、林岩社、张原希、陈潇剑、郭雨浓、袁明辉、张伟娣、陈鹏磊及高丽珍——均被依法予以警告。

作为根植于福建福州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兴业银行自1988年在福州创立以来,始终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本。如今已成长为涵盖银行、信托、基金、期货、金融租赁、理财子公司、消费金融及资产管理等多牌照协同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并于2007年登陆上交所。
据其2025年年度报告,截至报告期末,集团总资产达11.09万亿元,同比增长5.58%;实现营业收入2127.41亿元,归母净利润774.6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0.24%和0.34%;不良贷款率维持在1.08%,拨备覆盖率达228.41%,资产质量稳中向好。零售客户总数达1.15亿户,较上年末增长4.15%。
在零售信贷结构方面,2025年末该行零售贷款(不含信用卡)余额为15169.13亿元,同比减少205.94亿元。其中,个人消费贷款余额850.88亿元,较2024年末下降12.56%。全口径个人贷款余额为19232.68亿元,同比下降3.41%,占总贷款比重为32.33%,较上年末回落2.38个百分点。值得关注的是,个人住房及商用房贷款、个人经营贷款占比分别上升1.16和1个百分点,而信用卡余额占比下降1.47个百分点。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兴业银行2025年年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