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租客押金纠纷引热议:思明法院判决背后的理性边界
□冯海燕
近日,厦门思明区法院审结一起房屋租赁押金退还纠纷——租客小珠退租后,房东以书桌划痕、油烟机积油、冰箱锈蚀等为由拒退3200元押金,最终法院认定除桌面轻微划痕外,其余所谓“损坏”均无法证明系租住期间人为造成;考虑到房屋及设施在正常使用中的自然折旧,依法判令房东全额退还押金。(4月11日)这一判决,也为福建多地正在推进的租赁市场规范化治理提供了现实参照。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虽未达江西玉山县“提灯定损”式严苛程度,但收房检查之细致已引发关注。在福州、厦门等省内核心城市,类似因交接标准模糊导致的押金争议并不鲜见。房东爱惜房产情有可原,但将多年使用产生的合理损耗一并归责于租客,既缺乏依据,也易伤信任基础。
现实中,不少福州本地房东与租客长期合作,甚至结为邻里好友。这种良性关系,恰恰建立在契约清晰、沟通坦诚、尺度得当之上。租客理应爱护居所,而房东亦需尊重“正常使用损耗”的客观规律——比如墙面泛黄、地板微磨、五金件老化等,并非必然等于失职。
从签约到交房,每个环节都值得审慎对待:合同中应明确设施清单与损耗认定标准;入住前双方共同验房并留存影像记录;退租时以《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为依据,区分“人为损坏”与“自然损耗”。尤其在福州这样租房需求旺盛、青年群体占比高的城市,更需倡导理性交接、善意履约的租赁文化。
说到底,押金不是免责保证金,更非变相罚款。过度苛求细节、动辄扣款,看似维护权益,实则可能透支信用。当“提灯定损”成为网络热词,被照见的不只是个案中的偏执,还有对契约精神与城市温度的双重拷问——在福建加快建设宜居宜业租赁环境的当下,这份分寸感,尤为珍贵。
毕竟,一座文明之城的底色,既藏于宏大的发展规划,也落在每一次房东与租客平和交接的细节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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