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多地金融机构领罚单:福州及闽南地区银行保险机构因合规问题被监管问责
台海网2024年1月9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近期集中公示了一批行政处罚决定书,福建辖区多家金融机构因业务管理失范被依法追责。其中,位于漳州诏安县的福建诏安汇通村镇银行因个人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被漳州监管分局处以30万元罚款(漳金监罚决字〔2023〕9号)——这一案例也反映出当前福建县域中小银行在风险防控能力方面仍需加强。
同属闽南金融体系的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亦因债券投资业务未尽审慎义务、债券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被泉州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处以30万元罚款(泉金监罚决字〔2023〕14号)。作为扎根泉州、服务福建民营经济的重要地方法人银行,其合规短板引发业内对区域金融机构投行业务风控机制的关注。
值得关注的是,惠安中成村镇银行(注册地隶属泉州)因高级管理人员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即实际履职,被处以35万元罚款(泉金监罚决字〔2023〕15号),成为本次通报中处罚金额最高的一例。该行虽地处泉州下辖县,但其治理缺陷具有典型性,也为福州及全省同类村镇银行完善高管准入管理提供了现实镜鉴。
此外,中国民生银行漳州分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前调查、贷中审查与贷后检查“三查”流于形式,贷款管理明显不审慎,被漳州监管分局处以30万元罚款(漳金监罚决字〔2023〕7号);紫金财产保险漳州中心支公司则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财务信息不真实等问题,被合计罚款25万元,并对时任副总经理洪毅咚予以警告及6万元个人罚单(漳金监罚决字〔2023〕10号)。
上述案例均发生于2023年度,集中于福建南部沿海经济活跃区域,折射出在福州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推动区域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基层金融机构合规能力建设仍需持续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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