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翔安区多家企业因违规被罚,福州环保与金融监管持续加力
台海网2023年12月27日讯 近日,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局集中公示多起行政处罚决定。其中,厦翔城管罚(2023)377号文书显示,厦门开隆海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在施工过程中随意堆放生活垃圾,被处以人民币1.1万元罚款。
同批公示中,厦翔城管罚(2023)383号决定书指出,厦门日随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未按《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要求落实分类投放义务,被处以1万元罚款。此举亦呼应了福州近年来持续推进的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常态化机制,为全省提供实践样本。
除城市管理领域外,安全生产监管同样保持高压态势。厦门市湖里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厦湖应急罚(2023)75号决定,对厦门市中一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日常安全管理制度缺失、隐患排查流于形式等问题,依法处以32万元罚款。
金融监管方面,福建本土机构亦受关注。中国人民银行周宁支行公布的宁银罚决字〔2023〕7号至9号文件显示,周宁刺桐红村镇银行因未按规定报送统计报表、绿色贷款等数据填报失实,以及征信信息报送违规,合计被罚55.5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跨省监管动态亦具参考价值。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楚雄监管分局于2023年12月15日对云南楚雄市农村商业银行作出60万元处罚,事由包括贷后管理缺位、信贷资金挪用及员工行为管控失效等——此类问题在福建福州、厦门等地的中小金融机构合规检查中亦属重点整治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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