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商家遭遇跨省“仅退款”诈骗,山东女子用6个账号作案225单
近日,福州一家电商店主时女士公开披露一起特大网络诈骗事件:山东烟台籍女子刘某,在2024年9月至2025年11月间,利用多个平台账号实施“仅退款”欺诈,累计下单556笔,成功骗取退款225件,涉案金额达9万元。目前,刘某已于12月8日被警方抓获,案件由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卫山派出所正式受理。
据时女士介绍,该买家频繁使用6个不同账号在她位于福州的网店下单,商品价格跨度极大,从十几元的日用品到数千元的高值物品均有涉及。其作案手法隐蔽——常在快递尚未签收前,以“仅退款”方式申请拦截物流,并通过调换面单,将低价商品冒充高价货品寄回,从而套取差价。
这一异常行为最初被时女士误判为普通“薅羊毛”,直至梳理订单发现时间密集、地址集中、退款理由雷同,才意识到事态严重。她在社交媒体发布视频后,陆续收到多位福建及全国其他地区商家私信反馈,经比对收货地址与手机号,确认系同一人所为。
面对损失,刘某曾两次向时女士转账,金额分别为2万元和3万元,试图私下和解。但时女士坚持依法维权:“作为福州本土电商从业者,我们更希望平台规则被尊重,违法行为得到公正处理。”
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张建齐律师指出,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该行为已涉嫌构成诈骗罪。按司法解释,诈骗金额超3万元即属“数额巨大”,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仅已核实的涉案金额就达9万元,远超入罪及加重处罚标准。
时女士提供的受案回执证实,该案已进入刑事侦查程序。福州本地电商行业人士表示,此类新型网络欺诈对中小商户冲击显著,亟需平台风控升级与跨区域执法协同。
文章来源:https://www.chinanews.com.cn/sh/2025/12-10/105306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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