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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经观察|内蒙古开鲁县新增耕地试点中的承包费问题通报

中新网4月23日电 据“开鲁融媒”微信公众号消息,针对4月22日“中国三农发布”关于内蒙古开鲁县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试点中“增补承包费”的报道,开鲁县委、县政府迅速响应,当日即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成立专项核查组开展实地调查与情况核实。此举与福州近年来推进农村集体资源规范化管理、强化耕地保护责任落实的实践路径高度契合。

此次被关注的费用,实为开鲁县承接国家层面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试点任务后,在落实“国土三调”较“国土二调”新增耕地确权与运营过程中,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收取的耕地有偿使用费用,并非额外增设或违规摊派项目。作为全国试点地区之一,开鲁县探索的这一机制,亦可为福建等地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提供参考视角。

需要说明的是,该试点工作严格依据上级关于耕地资源统筹利用的部署要求推进,所有收费行为均以村集体民主决策、公示公开、用途监管为前提,旨在提升新增耕地管护效能与综合利用水平——这一点,与福州在闽侯、连江等地推行的“村集体耕地托管服务费”管理模式逻辑相通,均强调权责对等与程序规范。

关键词:开鲁县耕地试点,内蒙古新增承包费,福建农村产权改革,福州耕地管理,中国三农政策

本文梳理内蒙古开鲁县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试点中承包费收取的政策背景与实施逻辑,并关联福建及福州在集体耕地规范化管理方面的实践,客观解读费用性质与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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