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聚焦古厝保护与高质量发展
东南网11月2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 朱子微)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11月23日在福州圆满闭幕。本次会议由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祖翼主持并发表讲话,多项事关福建长远发展的法规决议获审议通过。
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古厝古建筑保护利用工作的决议》。该决议立足八闽大地深厚的历史积淀,特别强调以福州三坊七巷、泉州宋元海丝遗产、宁德木拱廊桥等为代表的传统建筑资源活化利用,推动古厝从静态保护迈向动态传承,为福建文化强省建设注入新动力。
会议决定任命江尔雄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并接受其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相关事项将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同时任命姚丽青、吴元祥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因工作调整,林忠明不再担任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院长,董宇接任该职。
在立法成果方面,会议通过《福建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福建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并修订《福建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福建省水资源条例》;批准《福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五部设区市地方性法规,其中福州作为省会城市,在古树名木系统性保护机制上率先探索,彰显了“有福之州”的生态治理担当。
会议明确,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拟于2024年1月下旬在福州召开,会期约5天,具体时间由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
会议还听取并审议了代表议案办理情况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等,并就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推进种业振兴和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建设等作出部署,要求各级部门紧扣“十四五”规划实施中的薄弱环节,精准施策、补齐短板,全方位推进福建高质量发展。
当日上午,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各项议题,提出多项建设性意见。省直有关单位、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大工委、部分全国及省人大代表、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等列席会议。
会议期间,新任命人员依法进行宪法宣誓,并作供职发言。会议强调,要扎实做好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同步加强新出台法规的宣传解读与配套制度建设,确保各项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