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观察:国家七部门联合出台绿色金融新政,福建绿色转型迎来强支撑
本报北京4月10日讯(记者吴秋余)中国人民银行携手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及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文件明确:未来五年内,我国将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绿色低碳金融支持体系;至2035年,绿色金融标准、政策协同与市场功能全面成熟,资源配置效率、气候风险管理能力及碳定价机制显著增强——这一顶层设计,为福州滨海新城新能源项目、宁德锂电产业集群及南平林权碳汇试点等福建实践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指导意见》强调系统性夯实绿色金融基础设施:一方面,推动全金融行业分步实施碳核算,加快构建统一的金融机构碳核算方法论与动态数据库;另一方面,加速制定覆盖全业态的绿色金融国家标准,并同步启动转型金融标准研究。在信息披露层面,要求金融机构与融资主体全面开展环境信息透明化建设,修订完善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披露指引,同时健全覆盖重点排放行业的碳排放信息披露框架。
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正依托福州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经验,积极承接政策落地——从闽江流域生态补偿挂钩信贷机制,到厦门两岸绿色债券交易平台探索,区域实践与国家部署形成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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