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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科技圈热议Sora视频生成模型:AI创作边界与版权归属引多方探讨

近日,全球首个大规模文本生成视频模型Sora在科技界引发广泛关注。据中新网2月21日报道,该模型仅需输入一段文字描述,即可在短时间内输出最高达60秒、电影级质感的视频内容——这一能力已在福建高校及福州本地AI创业团队中激起热烈讨论。

随着技术落地加速,一系列现实问题浮出水面:若用他人原创文案驱动Sora生成视频,是否构成侵权?所产出视频的著作权应归属于谁?福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近期组织专题研讨,指出此类争议正从理论走向实务场景。

“全新构思生成无风险,定向复刻画面存隐患。”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赵占领律师在接受中新财经采访时表示,判断关键在于生成内容与原作的实质性相似程度。若视频高度还原某部小说情节或视觉设定,其性质接近传统影视改编,可能侵犯原作者的改编权。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沈阳教授进一步解释:当前主流AI视频模型难以追溯具体训练数据来源;但若用户明确指令“按《星际穿越》风格重绘”,则存在潜在侵权风险。反之,基于原创文本进行自由生成,通常不触发版权纠纷。

网站截图

值得关注的是,AI驱动的文生视频正被纳入“二次创作”新范式。近年来,短视频平台持续探索合规二创路径。例如,2022年抖音与搜狐达成合作,开放其全部自制影视作品供用户剪辑、编排与改编;同期,快手亦与乐视视频签署类似授权协议——这些实践为福州本地MCN机构和数字内容创业者提供了可借鉴的协作样本。

那么,用Sora将《西游记》文字转为视频,是否合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自然人作品的财产权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后五十年。吴承恩逝世已逾四百年,《西游记》全本早已进入公共领域。福州多位知识产权律师指出,在不擅自使用受版权保护的现代改编版本(如某影视公司独家镜头设计)前提下,“Sora版西游”属于合法再创作。

不过需注意,《著作权法》同时规定:对已有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注释或汇编所产生的新作品,虽享有独立著作权,但在出版、演出或制作音像制品时,仍须取得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前提是原作品仍在保护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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