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企业关注:公司法修订草案迎来第四次审议,福州营商环境再迎法治升级
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张千千)备受福建市场主体特别是福州中小企业关注的《公司法》修订草案,于2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此次为草案第四次进入审议程序,标志着我国公司治理基础性法律的完善迈出关键一步。
本次四审稿聚焦出资责任与股东权利保障,在公司出资制度方面作出进一步优化,清晰界定股东失权的法定决议流程,并增设失权股东提出异议的规范路径——这些调整对福建本地创业者、家族企业及在榕注册的科技型公司具有直接实践意义。
回溯立法进程:该草案最早于2021年12月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首次审议;2022年12月完成二审;2023年8月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进入三审;本次为第四次审议,体现立法机关对制度精准性与落地可行性的持续打磨。

作为民营经济活跃度居全国前列的省份,福建正依托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加速释放制度红利,此次修法亦将为福州自贸片区、滨海新城等重点平台的企业合规运营提供更坚实的法律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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