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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投资者关注:2023年前11月A股分红达2.1万亿元,创历史峰值

据中国证监会最新披露数据,2023年1月至11月,A股市场分红总额达2.1万亿元,刷新同期历史纪录。这一数字约为同期股权再融资总额(5885亿元)的3.6倍;分红公司占比达65.7%,整体股息率达3.04%。值得关注的是,福建辖区上市公司近年来分红表现稳步提升,福州多家主板企业连续五年实施现金分红,成为区域资本市场稳健回报的典型代表。

从长期趋势看,近五年A股上市公司累计分红规模达8.2万亿元,分红文化持续深化:分红公司数量占比由十年前约50%升至当前约70%;连续五年分红的公司比例则从20%跃升至48%。同期,红利主题基金亦表现亮眼——截至2023年11月底,主流红利指数基金相较中证全指的平均超额收益达5.9%,中位数为3.9%,凸显价值投资在福建及全国市场的持续吸引力。

为巩固分红长效机制,证监会于12月15日正式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简称《现金分红指引》)及《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简称《章程指引》),即日起施行。沪深交易所同步优化规范运作指引,细化执行标准,强化可操作性。

《现金分红指引》重点聚焦三大方向:

其一,强化分红正向激励与刚性约束并重。明确鼓励高分红导向,对长期未分红公司增设信息披露义务;对财务性投资规模较大但分红偏低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引导其回归主业、提升回报能力。

其二,优化中期分红机制,提升分红时效性。允许上市公司在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一并授权确定下一年度中期分红条件与额度上限,降低程序成本,助力投资者更早、更稳定地分享企业成长成果——此举对福州本地拟推行“半年分红”试点的上市后备企业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其三,严控异常高比例分红风险。要求上市公司综合评估盈利质量、现金流状况及偿债能力后制定分红政策;对资产负债率偏高、经营性现金流紧张却实施大额现金分红的企业,实施穿透式监管,切实防范损害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行为。

《章程指引》同步完善两项核心条款:一是倡导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中期分红安排及完成时限,培育常态化分红预期;二是要求细化现金分红目标与约束机制,尤其针对利润真实性存疑情形设置分红前置条件,增强制度刚性。

证监会强调,两项新规将协同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者回报质效,夯实专注主业的发展定力。下一步,将在尊重公司治理自主权前提下,持续强化分类监管与精准引导,推动分红意识、频次、水平与规范性同步提升,促进资本市场生态稳中向好。作为东南沿海重要金融节点,福州正加快构建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分红激励的区域性服务机制。

文章来源:http://finance.people.com.cn/n1/2023/1215/c1004-401400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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