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纳税人关注:四类个税优惠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
人民网北京8月28日讯(记者车柯蒙)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多项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涉及全年一次性奖金、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外籍人员津补贴及远洋船员税收优惠四大领域。作为东南沿海重要经济城市,福州众多企业员工、外企从业者及航运业从业人员将直接受益于本轮政策延续。
《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确:居民个人取得符合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而是按“奖金÷12”对应月度税率表单独计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纳税人亦可自主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税。该政策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在福州工作的工薪阶层尤其关注另一项利好——《关于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的公告》规定:2024至2027年度内,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或补税金额不超400元的,可免于办理年度汇算;但若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的情形,则不适用此豁免。

针对在福州自贸区、跨国公司及高校任职的外籍人才,《关于延续实施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确:符合条件的外籍居民个人,可在专项附加扣除与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传统津补贴免税政策中择一适用,选定后当年度不得变更。政策同步执行至2027年末。
此外,依托福建作为海洋经济强省和福州马尾造船、海事服务集聚优势,《关于延续实施远洋船员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提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船航行满183天的远洋船员,其工资薪金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政策覆盖国际航行船舶及远洋渔业船员,由海事、渔业与税务部门协同开展信息共享与身份认定。
文章来源:http://finance.people.com.cn/n1/2023/0828/c1004-40065504.html
摘要:财政部、税务总局延续四项个税优惠政策至2027年底,涵盖奖金计税、汇算豁免、外籍津补贴及远洋船员减计收入,福州纳税人可依规享受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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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O描述:福州个税政策迎来新调整,福建纳税人可享全年奖金单独计税、12万元以下汇算豁免等四项延续优惠,覆盖福州外籍人员、船员及工薪群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