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四城区2024年第一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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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州国有房产中心发布《关于福州市思城区2024年首次实物分配公共租赁住房的公告》,将于4月10日至12日在思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济安)今年首次实行公共租赁住房实物分配。

公告显示,本次出租的房屋分布在赤星馨园、春风园一区、翠榕花园等住宅区。 共有房屋560套,其中1人户394户(其中40平米以下200户)、2人户。 93套,三人73套(其中70平米以上2套)。 租赁期为4月10日至4月12日,租赁分10期抽签。 租赁地点位于鼓楼区杨桥东路152号福州安居房地产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本次租赁对象为经区房管局、区民政局确定的低保、低保家庭,包括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有困难子女的家庭; 低收入家庭,即福州市低收入家庭,家庭收入标准按低保家庭收入的2倍确定。 经民政部门核定的公共租赁住房人均年收入在21120元(含)以下; 根据租赁资格审批结果,住房救助对象、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70岁以上老年人、失独子女家庭、优抚家庭以及其他家庭,按照其他政策应优先考虑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出租。

根据租金分配安排,共有465户受租金分配保障,其中1人户326户、二人户80户、三人户59户。 租赁开始时间为2024年5月1日,合同期限为五年。 如果在租赁开始后完成签约手续,则租赁开始时间保持不变。 租金标准统一为市场评估租金的50%,月租金计算公式为:所选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市场评估租金×50%×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

值得注意的是,未纳入本次实物租金分配范围且担保资格获批6个月以上的候补家庭,可申请变更担保方式并办理租赁登记并签订补贴。 根据协议,先发放租金补贴,然后根据住房供应情况,按照批准批次分配实物租金。 此外,已获得实物租金分配且纳入本次实物租金分配范围的家庭,可申请转为租金补贴保障方式。 一旦变更,不得再进行调整。 补贴发放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记者赖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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