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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出台土地开发新政:144㎡以上住宅可设跃层,嵌入式社区服务设施产权归全体业主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土地开发相关政策的意见(试行)》(榕政办规〔2024〕8号),围绕提升居住品质、完善社区功能、强化民生保障等维度,推出多项务实举措。政策自2024年2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率先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落地实施,福州高新区及各县(市)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刘晓兰 摄

作为福建省会城市与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核心承载地,福州此次改革聚焦“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目标,从规划管控、土地供应、建设管理到验收机制全链条优化,尤其注重回应本地居民对改善型住宅空间体验和15分钟便民生活圈的现实关切。

一、住宅设计更灵活:跃层户型正式纳入规范体系

新规明确,建筑面积达144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商品住宅及“立体生态住宅”,可依法依规设置错层(跃层)户型。其中,客厅所在楼层上方允许设置开口空间,但开口面积不得超过该套型扣除公摊、入户花园及阳台后的建筑面积30%;若开口贯通两层以内,超出部分按实际面积计入容积率;贯通超两层的,则按开口面积的2倍计算建筑面积。此举为福州高品质改善型住宅提供更丰富的空间组织可能。

二、社区服务更嵌入:地下空间可建便民设施且不计容

鼓励新建住宅项目(含已出让未核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存量地块)在符合消防与结构安全前提下,利用地下一层空间配建生活服务、文化休闲、体育健身等嵌入式社区设施,切实补足福州老城片区及新兴住区公共服务短板。所增地下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免征相应地价,建成后产权归属全体业主,运营模式由开发商与业委会协商确定。

三、安置住房更宜居:分类明确停车配建标准

针对福州本地大量推进的安置房(即“安上房”)项目,新政细化停车位配置要求:90—150平方米户型每户不少于0.8个车位;45—90平方米户型不少于0.5个;45平方米及以下户型不少于0.3个。对地形受限、地下室开挖困难的项目,允许机械式停车位占比不超过应建总量的30%,增强政策适配性。

四、审批服务更高效:“福地迎商”平台实现土地信息全公开

依托“福地迎商”微信小程序,福州全面推行土地出让“线上+线下”双轨服务,实时发布地块边界、规划条件、技术指标、模拟方案、航拍影像及用地政策等关键信息,助力企业精准研判、高效决策,持续擦亮“有福之州·幸福之城”的营商环境名片。

五、绿色建造更协同:海绵城市、装配式建筑纳入公告管理

海绵城市、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不再写入土地出让合同正文,统一前置至出让公告,并明确竞买人须在签约时同步签署《海绵城市建设特别协议》及《装配式建筑监理协议》,强化履约约束。绿色建筑则严格依照《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第九条规定执行,由建设主管部门全过程监管。

六、绿地统筹更科学:商业与零星绿地可联合出让

支持福州中心城区商业用地与相邻街角绿地、零星绿地捆绑供应,绿地与商业指标可统筹平衡、统一设计、同步实施;地下空间亦可整体开发。经园林部门审批的绿地建成后须无条件向公众开放,企业建设出入口穿越规划绿地的,免缴绿化补偿费。

本意见施行前已出让但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同步适用优化后的规划管控条款;其他条款按新出让合同约定执行。福州正以制度创新推动土地资源高质量配置,加快构建宜居、韧性、智慧的现代化国际城市新格局。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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