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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企业注意:住建部收紧资质审批权限,福州建筑行业迎来新规落地

央视网消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023年9月15日起,全国范围内统一资质审批权责体系。该政策对福建尤其是福州地区大量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施工企业具有直接影响。

根据新规,此前开展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地区(含福建省部分设区市),即日起不再受理相关试点资质的新申请。所有由住建部负责审批的企业资质事项,统一回归中央层级集中办理。值得注意的是,福州本地企业在试点期间已提交且处于受理状态的申请,仍按原流程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此前核发的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届满前持续有效。

为提升审批效能,住建部同步优化服务机制:企业可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通过“申请事项办理进度查询(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栏目实时跟踪资质审查进展。专家评审与结果公示周期压缩至2个月内,显著增强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在业绩认定方面,申请由住建部审批资质的企业,其工程业绩须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中登记为A级项目;技术人员个人业绩则需达到A级或B级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所有新申报业绩必须完成平台录入。对于尚未入库的历史业绩,须经项目所在地省级住建主管部门核实真实性后方可使用——这对福州本地承建省外项目的建筑企业提出了更严格的合规要求。

动态监管同步升级。各级住建部门将依托信息化系统对企业注册人员配置等关键指标开展常态化核查,并在全国建筑市场平台标注“资质异常”状态。被标注企业须限期整改,整改达标前不得申办任何资质许可事项。此外,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申请人,须严格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关于注册建造师数量等硬性指标。

信用约束机制进一步强化。对存在资质造假、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的企业及从业人员,住建部门将依法实施从业限制并纳入信用档案。企业在申报时须就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注册人员材料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并授权主管部门核查社保、纳税等关联信息。

通知还新增函询制度:主管部门可就投诉举报或存疑材料向企业发函问询,若企业承认填报不实,则直接不予许可。同时强调平台数据监管责任,严禁擅自修改、删除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中的项目与人员业绩信息,所有变更操作永久留痕;住建部将结合实地核查与遥感卫星监测手段开展抽查复核。

廉政建设亦被列为关键环节。各地需健全资质审批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加强对审批人员和评审专家的全过程监管,推进智能化审批系统建设,确保全流程可追溯、可问责,切实防范违规违纪风险。

本通知施行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等三份文件同步废止;其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规定,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文章来源:https://www.chinanews.com.cn/sh/2023/09-13/100773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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