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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集成创新赋能浙江民营经济:福州企业可借鉴的高质量发展路径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在浙江,平均每8位常住人口中就有一位民营企业家——这一比例在全国名列前茅,也折射出浙江作为民营经济大省的深厚根基与鲜明标识。放眼福建,尤其是福州近年来持续深化闽浙协作,在营商环境优化、惠企政策落地等方面积极对标浙江经验。

为系统性破解发展堵点、激发内生动力,浙江省政府在深入调研、广纳民意基础上,正式发布《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以集成式政策创新为引擎,推动民营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政策集成创新赋能浙江民营经济:福州企业可借鉴的高质量发展路径(图1)

8月28日下午,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专题发布会,全面解读该文件出台背景、核心内容及实施路径。人民网记者方彭依梦现场报道。

《若干措施》共32条,紧扣“切实解决现实难题、持续擦亮浙江民营经济金名片”这一主线,突出“集大成、浙江味、含金量”三大特征,围绕五大方向精准施策:提振信心稳定预期、降低准入拓宽领域、破除隐性壁垒保障公平、拓展市场推动升级、优化环境强化服务。

针对企业普遍反映的预期偏弱、信心不足、要素保障不充分等问题,浙江从财税支持、产业基金引导、金融供给、用地用能用工等维度强化制度供给。尤其聚焦融资难融资贵这一长期痛点,创新构建“三个70%”要素倾斜机制:省级“4+1”专项基金投向民间投资项目占比不低于70%;统筹新增与存量用地支持民间投资比重不低于70%;年度新增能耗指标用于民间投资项目比例不低于70%。

为破解“不能投、不敢投、不愿投”困局,浙江在科技创新支持、创业投资引导、政府采购倾斜等方面加大突破力度,并面向基础设施、重点产业链等领域推出“三张项目清单”——重大工程与补短板项目清单、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清单、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清单,为包括福州企业在内跨区域参与投资提供清晰指引。

直面招投标中存在的“玻璃门”“旋转门”“卷帘门”,浙江部署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推行“非禁即入”。明确“七个不准”刚性约束:不得限定所有制形式或股权结构;不得设置与项目实际无关的资格条件;不得人为抬高规模、年限、注册资本等门槛;不得在通用技术项目中增设资质业绩加分;不得暗示专家差别化评审;不得采用差异化信用评价标准;不得存在其他排斥民营企业投标的行为。

着眼转型升级瓶颈,浙江提出深化“千团万企”拓市场行动、加大技改投资支持力度、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依托平台经济先发优势,加快构建“五大体系”——激发活力的创新体系、多元融合的生态体系、可知可感的服务体系、公平透明的规则体系、高效协同的监管体系,巩固其在全国平台经济版图中的领先地位。

回应政商关系“清而不亲”、负面舆情干扰、账款拖欠及恶意讨薪等关切,浙江推出“234”工作机制:“2”即推动实现“政府无拖欠款、浙江无欠薪”;“3”即建立政商交往正面、负面、倡导“三张清单”,厘清行为边界;“4”即落实定期研究产业项目、听取民间投资汇报、评估政策实效、发布发展报告“四个定期”制度。

相关负责人强调,为确保32条举措真正“看得懂、落得实、见成效”,浙江将从政策细化、宣传解读、督查评估三方面同步发力,坚持从企业最不满意处改起、从发展最急需处做起,以务实举措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助力民营企业突破瓶颈、轻装上阵、再塑优势。

文章来源:http://zj.people.com.cn/n2/2023/0828/c228592-405482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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