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本土券商深度督导:兴业证券完成誉辰智能2025年度现场检查(福建视角)
【金色港湾资讯网为您推荐阅读】
作为注册地在福州、深耕福建资本市场的头部券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持续履行对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誉辰智能”)的科创板上市后持续督导职责。依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监管要求,兴业证券于2025年12月22日至24日对誉辰智能开展本年度现场检查,覆盖2025年1月1日起至检查日的持续督导期。
本次检查由保荐代表人尹涵、付林荫带队实施。工作组通过高管访谈、实地走访生产厂区、调阅三会文件及会议记录、核查内控制度修订文本、比对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查验募集资金专户流水及使用台账、审阅关联交易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多种方式,全面评估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一、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
检查组重点查阅了最新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审计委员会履职细则等文件,并核实了本督导期内历次董事会通知、议案、决议及会议纪要的完整性与合规性。值得关注的是,誉辰智能已根据新《公司法》要求,取消监事会建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承接监督职能,并同步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完成全部相关制度条款修订。
核查结论:公司治理结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章程及内控制度完备、合法、可操作;股东会、董事会决策程序规范,记录完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内控机制运行有效。
二、信息披露与独立性:机制完善、运作清晰
检查组系统梳理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复核了报告期内全部公告文件,并结合对董秘的专项访谈、生产经营实地走访及关联方资金往来台账查验,评估其独立性保障水平。
核查结论:公司已建立并有效实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资产、人员、机构、业务及财务均保持完整独立;未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管理:专户规范、投向合规
工作组赴银行打印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核验募投项目“中山誉辰自动化设备研发生产基地新建项目”的建设进度与资金支付凭证,并查阅相关董事会决议及披露公告。经确认,该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2025年12月调整为2026年12月,系基于实际建设节奏作出的合理延期,未改变投资用途与规模。
核查结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遵循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决策与披露程序完备,不存在挪用、变相改变用途等违规情形。兴业证券提醒公司持续强化募投进展披露,及时揭示潜在风险,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
四、关联交易与重大事项:零违规、零担保、零重大投资
检查组全面审阅《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并交叉比对企业信用报告、三会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结果显示,报告期内誉辰智能未发生应披露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无对外担保行为,亦无达到披露标准的重大对外投资。
核查结论:相关内控制度设计合理、覆盖全面;实际执行中严守合规底线,未出现违反监管规定的情形。
五、经营基本面:营收增长承压,阶段性业绩波动属可控范围
结合行业研报、同业财报及管理层沟通,检查组分析了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经营表现:实现营业收入5.09亿元,同比增长17.45%;扣非归母净利润为-1.09亿元,同比下降49.04%。增长主因系子公司嘉洋电池并表;亏损扩大则源于设备验收节奏放缓、毛利率承压、销售及管理费用随并表上升、研发投入加大以及信用与资产减值计提增加等多重因素叠加。
核查结论:公司主营业务模式与行业环境稳定,治理与经营管理整体正常;当前业绩波动具有阶段性、结构性特征,兴业证券将持续跟踪经营改善进展,并督促公司依规履行业绩预告等信披义务。
六、督导建议与总体结论
兴业证券建议誉辰智能:一是持续完善以福州为重要支点的区域合规治理体系;二是严格落实《公司法》《证券法》及上交所科创板规则,夯实治理基础;三是科学统筹募集资金使用节奏,确保募投项目按期达产见效;四是强化信息披露主动性与前瞻性,尤其关注业绩变化动因及风险提示的充分性。
本次检查未发现需依据《保荐办法》或上交所规则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专项报告的事项。誉辰智能积极配合提供资料、协调访谈,保障了督导工作高效开展。
综合判断:誉辰智能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及经营状况等各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的各项监管要求,整体运作规范、稳健有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