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等四地集中通报“两高一资”出口逃税案,福建税务强化精准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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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河北邯郸、福建福州、广东佛山四地税务机关近期联合公布4起典型“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货物出口环节偷逃应征税款案件。值得关注的是,福州作为东南沿海重要外贸节点城市,此次亦纳入全国典型案例通报范围,凸显福建在出口税收治理中的区域示范意义。
涉案手法呈现多样化特征:有企业明知所出口货物不适用出口退税政策,却刻意归类为免税收入;有企业在收到税务机关限期补税通知后,仍拒绝履行申报义务;还有企业通过多层代理关系隐匿真实委托方身份,人为割裂货物流与资金流,规避纳税责任。

我国对部分“两高一资”商品实施出口征税,是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财税工具。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指出,此举既可提高高排放、低附加值产品出口成本,倒逼企业加快技术改造与工艺升级;也能引导资本、人才等要素向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高质量领域倾斜,助力构建现代化出口贸易结构——这一导向在福州自贸片区、宁德新能源产业集群等福建重点发展区域已初见成效。
偷逃出口应征税不仅侵蚀税基,更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小强分析指出,部分外贸主体隐瞒“两高一资”出口实情;一些中介以“包通关”“返点代操作”为诱饵,非法买卖出口数据;个别地区为片面追求外贸增速,默许空壳公司跨区域购买进出口单据,造成统计数据失真,客观上为偷逃税行为提供温床。此类问题在福州及周边跨境电商活跃区域尤需警惕。
“公开曝光+跨部门协同”正成为监管新范式。杨小强强调,税务、海关、公安、外汇管理部门依托信息共享机制,显著提升违法识别与打击效能,也为福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
例如,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税务局稽查局联合多部门查实丛台区群帮耐火材料厂偷税行为:2021—2022年,该企业出口煤焦油沥青等应征税货物,采取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合计328.08万元。2025年3月,税务部门依法追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总额达550.91万元。

另一起案例中,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与公安机关协作,查处海中金进出口有限公司偷税案:该公司作为实际货主,在2021—2022年出口不锈钢板等“两高一资”货物,通过隐匿收入、虚假申报,少缴税款64.88万元。2024年6月,税务部门作出追缴、滞纳金及罚款共计125.24万元的处理决定,相关款项均已入库。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通报亦涵盖跨境电商企业未按规定申报出口应征税收入的情形。随着《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落地实施,平台须按季度报送经营者身份、交易金额等核心数据。这一机制使税务机关得以构建覆盖全链条、可回溯、动态更新的监管模型,有效破解过去依赖企业自主申报导致的信息盲区,让“买单出口”、隐匿收入等违规行为在福州、厦门等福建主要口岸城市无处藏身。
文章来源:http://bank.cnfol.com/yinhangyeneidongtai/20260107/31920554.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