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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对博隆技术2025年1月至12月规范运作情况现场检查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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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就是被称作国信证券或者保荐人的主体,来当作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即简称为博隆技术或者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人。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方面的要求,并秉持审慎以及勤勉尽责的原则,针对博隆技术在2025年1月开始至本次现场检查期间,换句话言即叫作本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状况开展现场检查,现在把本次进行检查的状况和情况报告呈现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

国信证券:范茂洋、孙建华

(二)现场检查时间

2025年12月29日至2025年12月30日

(三)现场检查人员

国信证券:范茂洋、乔光炜

(四)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需要治理,也要进行内部控制,还要做好信息披露,要保持公司的独立性,要关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要重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要处理好关联交易,要把控对外担保情况,要留意重大对外投资状况,要关注公司经营状况等 。

(五)现场检查方式

资料查阅,访谈,现场查看等,这些是本次进行现场检查时所主要使用的方式,此次进行现场检查究竟用何种具体方式,详细内容可去查看“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获得并查阅了公司的公司章程,获取并查阅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获取并查阅了董事会议事 规则,获取并查阅了内部机构设置相关制度,获取并查阅了内部审计相关制度,获取并查阅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获取并查阅了关联交易相关制度,获取并查阅了对外担保相关制度,获取并查阅了对外投资相关制度,获取并查阅了股东会文件信息,获取并查阅了董事会相关文件信息,获取并查阅了专门委员会相关文件信息,现场检查人员还展开了对这些相关人员的访谈工作 。

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股东会,相关议案获审议通过,公司不存在监事会或者监事的设置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通过检查,保荐人得出这样的看法:在本持续督导的这段时期当中,公司构建起了完备的公司治理制度,这些相关制度得以被有效地执行,公司的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能够依照有关规定去履行自身职责,三会的运行态势良好。公司内部的机构设置跟权责分配科学且合理,内控环境优质,风险控制取得成效。

(二)信息披露情况

参与现场检查的人员,查阅了公司所制定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把公司三会方面形成的文件以及会议记录,与指定网络上披露的相关信息开展了对比分析工作 ,还对相关的人员实施了访谈 。

经由检查,保荐人给出这样的看法:在本持续督导的这段时期之内,公司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所相关规定来开展信息披露之活动的,依照法律规定公开于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以及临时报告的,以此保证各项当中重大信息的披露达成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之举,最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

公司具有独立性,其与控股股东 存在资金往来,和实际控制人也有资金往来,同其他关联方同样有资金往来情况 。 此情况在(三)中 。

前往现场进行检查的人员走访了公司主要的开展经营活动的场所,查看了公司章程以及与之相关的制度文件,翻阅查找了公司与有联系的单位或个人开展各类交易以及资金往来所涉及的凭证,并且针对公司相关的人员展开了访谈。

检查过后,担任保荐人的一方表明看法,公司的资产状况呈现出十足的完整性,其人员、财务状况、所处机构以及业务运行都具备独立性,而且不存在控股股东,不存在实际控制人,也不存在其他关联方违规用以占用公司资金的状况 。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的人员,查阅了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查看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也查看了募集资金使用明细台账,针对大额募集资金支付进行了凭证抽查,还对相关人员开展了访谈,在访谈之后,又实地去查看了募投项目的施工进度。

对公司进行检查后可得,保荐人持有这样的观点:在本持续督导的时限范围之内,公司所拥有的募集资金,于存放以及使用这两方面,均是契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针对募集资金实施了专户存储这个行为,并且进行了专项使用,不存在把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相更改的状况,也不存在对股东利益造成损害的情况,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这种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参与现场检查的人员,获取了公司之中相关的制度,找到了关联方的清单,拿到了对于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投资所对应的审议及决策文件,去了解是不是存在对外担保情形,并且针对相关人员展开了访谈。

在经过检查这项行为之后,保荐人士得出一个认为的结论,那就是在本受到持续督导的这个期间之内,公司已然建立起了完善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外加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并且在关联交易这一方面,还有对外担保这一方面,以及重大对外投资这一方面,均不存在违法违规的状况,同时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检索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信息,还检索了市场公开信息,之后对公司的有关人员展开访谈,重点留意了2025年1 - 9月时的经营状况,又去比较公司定期报告里有关经营状况的披露内容,最后基于行业公开资料,分析了公司所在行业的发展情况。

进行检查之后,保荐人给出这样的看法,一直到现在,公司所采用的经营模式并没有产生重大方面的变更,重要的那些经营场所能够正常地运行,并且当下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市场前景以及行业经营环境也没有出现重大的改变。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现场检查的人员向公司作出提示,公司需要持续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去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还要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架构以及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并且要有效地落实各项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制度,。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公司不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人开展本次现场检查工作期间,博隆技术踊跃地提供了所需的文件资料,还安排了保荐人与博隆技术相关人员展开访谈,并进行实地调研,由此为保荐人的现场检查工作给予了便利,会计师、律师等其他相关中介机构的配合状况良好。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在实施现场检查后,保荐人得出这样的看法:于公司治理以及内部控制方面,博隆技术不存在违规重大事项;在信息披露领域,博隆技术不存在违规重大事项;就公司的独立性而言,博隆技术不存在违规重大事项;针对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博隆技术不存在违规重大事项;在募集资金使用方面,博隆技术不存在违规重大事项;对于关联交易事项,博隆技术不存在违规重大事项;在对外担保方面,博隆技术不存在违规重大事项;关于重大对外投资情况,博隆技术不存在违规重大事项;在经营状况方面,博隆技术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重大事项。

保荐代表人:

范茂洋 孙建华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6日

国信证券对博隆技术2025年1月至12月规范运作情况现场检查汇报(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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