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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华内镜控股股东权益变动公告

福州企业澳华内镜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达1%:顾康、顾小舟及小洲光电持股比例降至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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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12;证券简称:澳华内镜;公告编号:2026-001。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顾康先生、顾小舟先生,以及其共同控制的上海小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洲光电”),郑重声明:本次向公司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提供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权益变动主体概况

1. 信息披露义务人:顾康、顾小舟;

2. 一致行动人:小洲光电;

3. 身份性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二、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根据顾康、顾小舟及小洲光电于2026年1月5日出具的《权益变动告知函》,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月5日期间,顾小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17.63万股,另通过大宗交易减持62.67万股。上述三方合计持股数量由4039.966万股减少至3859.6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30.00%下降至28.66%,变动幅度达1.34个百分点,正式触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1%权益变动披露门槛。

注:持股比例系按公司当前总股本计算,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相关说明与影响分析

(一)本次减持系严格履行此前已公开披露的减持计划。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亦不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规定,本次变动未达需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法定标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股东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作为注册地位于福州、业务辐射全国的高端医疗器械企业,澳华内镜将持续督促相关方合规执行减持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市场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7日

澳华内镜控股股东权益变动公告(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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