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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企业浙江医药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落地:实际授予1024.4万股,865人完成认购

摘要:浙江医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1024.4000万股,激励对象865人,较原拟授方案减少10人、4万股。登记日为2026年1月5日,资金已验资到位,不影响福州总部控股股东持股结构。

福建福州作为华东地区重要医药产业高地,本土龙头企业浙江医药持续推进人才激励机制建设。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确定授予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截至2026年1月5日,本激励计划已完成全部授予登记手续。

在认购阶段,共有10名激励对象主动放弃合计4万股限制性股票认购权。因此,最终完成缴款并登记的激励对象由原定875人调整为865人,实际授予数量由1028.4000万股相应调减至1024.4000万股。其余授予条件、对象范围及实施程序,均严格遵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及股东大会批准方案执行。

(二)激励对象构成与分配情况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在各激励对象间完成分配,具体名单及份额详见公司公告附表(百分比数据按四舍五入处理)。

需特别说明的是:第一,任一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行权期内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未超过总股本的1%;第二,所有有效期内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亦未超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总股本的10%。

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含独立董事,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该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福建证监局对辖区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要求。

注:表格中合计数与分项加总之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有效期、限售期与解除限售安排

(一)有效期

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登记日起,至全部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二)限售期

获授限制性股票自登记完成日起,须分别锁定12个月与24个月两个阶段。限售期内,相关股份不得转让、质押、担保或用于清偿债务。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等情形取得的新增股份,同步锁定,解除限售时间及比例与原始授予股份一致;若发生回购,该等衍生股份亦一并注销。

(三)解除限售安排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两期解除限售,对应解除限售期及时间安排详见公告附件表格。对于未达业绩条件或未按时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公司将依规回购注销;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权益不可递延至下一期。

(四)解除限售考核要求

1.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考核年度为2026年、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按板块差异化设定目标,覆盖药品化学制剂研发、生物制剂研发(含浙江新码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生命营养品、药品制造、医药商业及管理总部六大业务单元。各板块考核结果分为A/B/C三档,核心指标包括:

(1)药品化学制剂研发板块;

(2)药品生物制剂研发板块(即“新码生物”):以抗体偶联药物产品经审计确认的累计销售额为考核依据;

(3)生命营养品板块;

(4)药品制造板块;

(5)医药商业板块;

(6)管理总部(含董事、高管)。

其中,“毛利润”指对应板块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后的差额;“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费用影响,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为准。

任一板块未达成当期考核目标的,该板块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股份将全部回购注销。

2. 个人绩效考核

依据《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考核分为A-E五档。A/B/C为“考核合格”,D/E为“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当期全部可解除限售额度取消,对应股份由公司回购注销。

3. 解除限售数量计算方式

当期可解除限售数量 = 计划解除限售数量 ×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 个人层面系数。其中,公司层面比例取决于所属板块考核结果,个人系数依据绩效考核等级确定。

三、认购资金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2月19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452号)。截至2025年12月18日,公司共收到865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货币资金人民币7478.12万元,资金足额到账。

四、股份登记完成情况

2026年1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及《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1024.4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登记,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5日。本次登记系使用公司前期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不新增总股本。

五、对公司控制权及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动,福州总部对公司治理结构与控制权稳定无实质影响。

六、股权结构变动说明

本次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明细如下(单位:股):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激励计划所募集全部资金7478.12万元,将专项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提升运营效率,助力福州医药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八、会计处理及财务影响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等规定,公司以授予日(2025年11月26日)公允价值为基础,在限售期内按最新可解除限售人数、业绩达成情况等动态修正预计解除限售数量,并分期确认股份支付费用,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及资本公积。

经测算,本计划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注:上述测算结果受实际授予日期、价格、数量及生效/失效情况影响,最终会计处理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可能产生的每股收益摊薄效应。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7日

福州企业浙江医药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落地:实际授予1024.4万股,865人完成认购(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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