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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企业可借鉴上海经验:外商境内再投资新政落地,福建招商迎来新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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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决策部署,上海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等十余个部门,正式出台《上海市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若干措施》。该政策聚焦外资“引进来”与“留得住”,系统性支持外商以利润再投、股权并购、新设实体、技术升级等多种路径深化在华布局。值得关注的是,其中多项机制设计——如弹性用地年期、医疗器械转产绿色通道、多仓协同物流、QFLP试点扩容等——对福建尤其是福州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打造东南沿海重要外资集聚地具有较强参考价值。

上海市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若干措施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实施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结合超大城市实际,上海从项目服务、要素保障、产业引导、制度创新四维发力,推出20条务实举措,旨在提升外资再投资便利度、精准度与获得感。

一、拓展再投资实现路径
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将未分配利润,或境外投资者在境内合法取得的本外币利润,直接用于新设企业、增资扩股、收购境内企业股权/财产份额,或投向具体建设项目。此举为福州台资、侨资企业探索“以投促产”“以链引资”模式提供可复制的操作范式。

二、强化项目全周期服务
建立市级再投资项目库,对纳入市重大重点外资清单的再投资项目,由专班统筹协调落地;同步推动跨部门信息共享与并联审批,助力项目早开工、早投产。福州正加快构建“五城区+六个新城”招商联动机制,可对标此做法优化区域协同效能。

三、优化土地要素供给
推行“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工业用地可按20年弹性出让并依申请续期;国家级及市级重大外资项目,最高可按50年出让。该机制对福州滨海新城、东南汽车城等重点平台吸引高端制造业外资具有现实适配性。

四、支持技术改造与设备更新
对符合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条件的再投资技改项目予以扶持;支持企业申报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开展重点领域设备更新。福州正推进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四大主导产业跃升,此类政策可加速本地产业链智能化升级。

五、推动进口替代与本土化生产
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将进口医疗器械等产品转为国内生产,对同一实控人下的注册证转移,简化检验、审评、体系核查流程;支持参与生物制品跨境分段生产试点。这为福州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引进跨国药企深化本地化制造提供制度支撑。

福州企业可借鉴上海经验:外商境内再投资新政落地,福建招商迎来新机遇(图1)

六、加码研发创新投入
支持外商再投资设立研发中心、市级重点实验室及技术创新中心,并依法享受配套政策;对开展服务外包的研发机构,符合条件的可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福州高新区正全力打造“海丝合作创新走廊”,该条款有助于吸引跨国企业在榕布局区域性研发总部。

七、扩大服务业开放试点覆盖
加快落实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支持外资在增值电信、医疗、生物技术、文化、教育、金融等领域开展再投资。福州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枢纽城市,可借力RCEP规则深化与东盟、日韩服务业合作。

八、提速医疗器械本地转化
对已持第二类进口注册证、拟转产至本市的企业,减免注册与生产体系现场核查;同类许可合并核查,评审、检验、核查并联推进。此项改革显著缩短转产周期,契合福州自贸片区医疗器械产业集群发展需求。

九、探索药品批发多仓协同
允许具备统一质量管理体系的外资药品批发企业,通过信息化手段共享人员、仓储、运输等资源,开展跨区域多仓协同物流,主体企业承担管理主责。该模式可为福州建设东南区域性医药物流中心提供运营样板。

十、便利外资连锁食品经营
对在本市注册、使用统一商号且实行统一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外资连锁食品销售总部,新设门店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时免于现场核查。此举有利于福州加快引进国际知名餐饮、零售品牌,丰富三坊七巷、烟台山等商圈消费供给。

十一、落实利润再投资税收优惠
建立税务、财政、商务跨部门协同机制,通过中英文双语短视频、政策图解等形式精准推送跨境税收抵免、暂不征预提所得税等政策,确保境外投资者切实享惠。福州税务部门已上线“榕易税”双语服务平台,可进一步融合此类服务场景。

十二、引导投向国家鼓励类产业
加强《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宣贯,对符合目录的再投资项目,依法落实进口设备免税等支持政策。福州重点培育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材料、海洋装备等方向,均属目录重点支持范畴。

十三、简化外汇登记与资金使用
在真实合规前提下,被投资方无需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优化资本项目外汇收入使用负面清单;允许外汇利润直接划入被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或出让方结算账户。该机制大幅降低福州台资企业资金调拨成本。

福州企业可借鉴上海经验:外商境内再投资新政落地,福建招商迎来新机遇(图2)

十四、深化QFLP试点改革
拓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资金来源,支持外资私募基金管理人以部分注册资本投资其发起基金;优化申请流程,提升境外资本境内配置效率。福州正筹建海丝投资基金,可借鉴此路径吸引更多国际长期资本。

十五、拓宽再投资融资渠道
便利外方关联股东中长期贷款审核;支持母公司发行“熊猫债”留存境内再投资;取消外商投资性公司境内贷款限制;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配再投资场景的专属金融产品。福州已设立百亿级产业母基金,可联动强化资本赋能。

十六、构建精准招商新格局
围绕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强化政策靶向扶持,重点引导外资增资扩产、数智转型、研发创新与人才引育。福州正实施“榕聚计划”,推动招商从拼政策转向拼生态、拼服务、拼效率。

十七、促进中心城区与新城联动
定期向跨国公司总部推送五个新城产业政策,举办外资总部进新城活动,推动总部资源下沉。福州正加快滨海新城、福兴经济开发区等平台建设,亟需强化总部—新城双向赋能。

十八、试点再投资信息报告机制
依托电子营业执照等载体,主动推送填报要求并指导企业及时完成报告,为企业兑现政策提供数据支撑。福州已建成全市统一的外商投资服务信息系统,可快速对接落地。

十九、开展再投资成效评价试点
将境内再投资纳入外商投资促进成效评估体系,突出其对就业、税收、技术溢出等实质贡献,倒逼招商提质增效。福州正探索“以亩均效益论英雄”的外资项目考核机制。

二十、强化政策直达快享
在上海外商投资促进服务平台开设“境内再投资”专栏,集成政策与操作指引并精准推送;发布“十五五”规划中英文版,面向外资企业开展专题解读。福州“e福州”APP已开通外资服务专区,可同步升级功能模块。

摘要:上海出台20条举措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涵盖项目服务、土地供给、研发支持、外汇便利等维度,为福建及福州招商引资提供可借鉴经验。 SEO关键词:上海外商投资政策,福州招商引资,福建外资再投资,境内再投资措施,外商投资企业政策 SEO描述:上海发布20条境内再投资支持措施,涵盖用地、研发、外汇等多领域,为福州、福建等地优化外资营商环境与推动高质量招商提供实践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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