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视角下的2025年创业投资新图景:国家引导基金如何激活福州及长三角科创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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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背景下,创业投资正成为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引擎。作为国家科技金融改革的重要落子,2025年5月,科技部等七部门联合出台《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将设立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列为15项核心举措之首。这一顶层设计不仅呼应了《“十五五”规划建议》中关于创新监管、发展创投的战略部署,也为包括福州在内的东南沿海城市强化区域创新策源能力提供了制度支点。
数据显示,2025年前三季度我国创投市场呈现稳中有进态势:新募基金967只,募资总额达2452.5亿元,同比增幅18.5%;投资案例2735起,金额1065.1亿元,同比增长1.0%。值得关注的是,福建虽未跻身募资规模前三,但依托福州滨海新城、厦门火炬高新区等载体,正加速对接长三角资本外溢效应——浙江、江苏包揽新募基金数量与规模前两位,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募资增速高达87.1%,为闽东北协同发展区引入优质管理资源创造了有利条件。
投资结构持续向“硬科技”聚焦。2025年上半年,半导体及电子设备、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三大领域投资案例合计占比达63.2%。其中,半导体领域案例数同比增长5.0%,信息技术增长8.7%,生物医药增长6.1%。在人工智能浪潮带动下,初创企业活力显著提升:截至2025年10月底,全国新设新兴产业企业中人工智能相关企业占16.6%,高端装备制造(含智能装备、工业机器人)占比达20.2%。福州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持续释放溢出效应,“AI+制造”“AI+海洋经济”等本地化场景正吸引早期资本关注。
尽管复苏趋势明确,当前创投市场仍处于螺旋式上升的“慢复苏”阶段。社会资本参与度有待提升,具备全周期管理能力的合格机构数量偏少,退出渠道单一,叠加美元基金阶段性回撤后行业标准缺位等问题,制约着市场纵深发展。在此背景下,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设立,既是稳定预期、提振信心的短期抓手,更是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长效机制。
该基金采用“国家引导基金—区域基金—子基金”三级架构,逐层撬动社会资本,放大政府资金效能。通过优化收益分配机制、强化与金融监管总局及证监会协同,着力破解出资方在备案、退出、税收等方面的现实堵点。在福建,已有部分地市探索与国家级引导基金联动设立闽东北科创子基金,推动本地高校成果转化项目优先获得早期支持。
在投资逻辑上,引导基金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重点覆盖未来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种子期与初创期企业是核心标的,同时兼顾早中期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区别于传统财务投资者,其更强调“陪伴式”赋能,构建涵盖技术孵化、中试验证、市场对接、合规辅导的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这对福州正在打造的“海丝中央法务区+科创走廊”双轮驱动生态具有高度适配性。
面向高质量发展目标,引导基金后续可在三方面深化发力:
一是加快行业标准重建。承接美元基金退潮后的规则真空,在投资阶段划分、领域界定、门槛收益率设定、管理费率结构等方面牵头制定示范性规范;同步优化资金拨付、管理费提取及绩效奖励兑现机制,树立政社合作标杆;探索直接投资、并购重组、股权转让等多元交易场景下的市场化估值方法,助力本土优质项目实现内生性并购整合。
二是优化治理机制设计。以“尽职免责”为核心试点容错机制,在国家级层面明确履职认定范围、主体、程序与标准,成熟后推广至地方;建立以长期价值为导向的绩效评价体系,弱化单项目盈亏考核,强化投资期、退出期差异化指标设置;运用大数据穿透式监管子基金募投管退全流程,并通过联合投资、跟投等方式链接头部机构,提升整体投资效能。
三是强化人才与机构能力建设。通过参股设立子基金、联合投资等方式,扶持深耕细分赛道的本土中小型创投机构成长;加强与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协作,动态优化创业投资基金备案标准;开展常态化政策宣贯与实务培训,助力福建等地管理人适应全球化资本运作新范式;同步推动税收优惠政策落地,探索对符合条件的公司制创投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支持合伙制基金由“先分后税”转向按合伙人实际收益征税,并允许未实现收益递延至项目退出时缴纳。(作者:杨萍 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投资研究所 所长、研究员;应晓妮 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投资研究所 副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