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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及周边地区多家企业因安全与运输违规被依法处罚

近日,福建省安溪县应急管理局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依法对两家安溪本地企业作出行政处罚:锦华工艺品有限公司因未履行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的统一协调管理义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祥山机械有限公司则因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即上岗作业,违反该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两案均依据《安全生产法》对应条款,并参照《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分别处以2.1万元、1.5万元罚款。

在交通运输领域,监管力度同步加强。位于福州的神州优车(福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因允许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提供网约车服务,被合肥市交通运输局依法处以1万元罚款——该案虽由外地执法部门处理,但涉事主体注册地及主要运营关联均在福建,凸显跨区域协同监管趋势。

此外,福建富亿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关于车辆技术状况与从业人员资质管理的规定,被漳州市长泰区交通运输局处以9000元罚款;上杭县闽杭物流有限公司同类违规行为,则由泉港区交通运输局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及《福建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2022年修订)》(道路运政)第2140项,处以1万元罚款。

福建省安溪县锦华工艺品有限公司被罚款2.1万元

神州优车(福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被罚款1万元

福建省安溪祥山机械有限公司被罚款1.5万元

福建省上杭县闽杭物流有限公司被罚款1万元

福建富亿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9000元

上述案例集中体现福州及闽南、闽西地区持续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努力,也提醒本地企业须严格对照《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落实主体责任,尤其在福州都市圈加速融合背景下,合规经营已成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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