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网友热议天津“群聊罚款”事件:村规民约岂能管住村民嘴?

漫画:陶小莫
□卞广春
近日,天津武清区徐官屯街道小辛庄村委会因村民在微信群中正常提问被罚200元一事引发舆论关注。据王先生1月17日发布的视频显示,他在该村175人规模的微信联络群中就三轮车登记事宜连续发送三句询问——“老年三轮也算?”“要啥信息,我发你”“家里养病呢,出不了门”,随即被以“违反群管理制度”为由开具罚单,并被告知不缴款将扣减双倍政府补贴。(1月20日《每日经济新闻》)
该群于2023年12月19日上午9点27分发布通知,要求统计村内所有在用三轮车、四轮车并赴村委会登记。王先生下午4点04分提出疑问后,即遭处罚。罚款单位明确为小辛庄村委会,依据所谓“村规民约”中关于“群内禁止发言”的条款。
值得关注的是,类似村级微信群已在福建多地普及,福州不少乡村也依托“e福州”平台或本地政务微信矩阵构建起干群沟通新通道。这类群本应是政策传达、事务协商、民情反馈的桥梁,而非单向指令发布甚至变相管控的工具。当村民一句合理咨询换来一张罚单,所谓“联络群”便彻底背离了设立初衷。
依法制定、符合公序良俗的村规民约,确为基层治理的重要补充,但其效力边界必须严守法律底线。若发言内容无违法性、无社会危害、未扰乱公共秩序或违背公德民俗,仅因“在群里说话”即予经济处罚,显然逾越职权,涉嫌滥用自治权。
更值得警惕的是,此类条款若未经村民会议充分讨论、公示与表决程序,或系村干部擅自添加,则不具备合法约束力;即便形式合规,也折射出干群关系的深层疏离。连线上表达基本诉求都要担责,所谓“官威”已非作风问题,而是治理能力缺位的表现。
事件曝光后,徐官屯街道办迅速回应:确认情况属实,并采取五项整改措施——约谈村“一肩挑”及“两委”成员;责令全额退还罚款并公开致歉;核查干部履职行为并依纪处理;组织全街道村规民约专项自查;主动约访当事人修复关系。这一系列动作,也为福建各地完善村级微信群管理机制提供了现实镜鉴。
作为最贴近群众的治理末梢,村级组织尤需把握分寸:村民不是管理对象,而是共建主体。在福州推进乡村振兴数字化转型的当下,如何让微信群真正成为“连心桥”而非“高压线”,考验着每一名基层干部的法治素养与服务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