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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职场人注意:离职前擅自删公司数据或担责?福建劳动法律师详解数字时代管理新课题

员工在劳动合同到期前,能否自行删除电脑中保存的公司资料?这一看似寻常的操作,正成为福建多地企业劳动纠纷的新焦点。

《法治日报》记者梳理公开判例发现,类似争议并非个案:2019年,广州某公司李女士在办理离职交接时清空工作电脑数据,最终被法院判令承担硬盘数据恢复产生的维修费用;更早前,上海某企业员工王某因得知公司不续签合同,愤而删除大量业务资料,被用人单位以严重失职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双方诉至法庭。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室副主任王天玉指出,在数字化办公深度普及的当下,企业核心资产已从传统机械、厂房等有形生产资料,转向存储于终端设备中的电子文档、客户信息、项目记录等无形数据资产。这种转变,使得员工对工作设备的数据操作行为,直接关联企业经营安全与合法权益——福州不少科技型中小企业已将数据合规纳入入职培训与离职审计流程。

专家强调,用人单位亟需适应数据时代特征,完善电子设备使用规范、数据权限分级及离职数据交接机制。尤其在福建数字经济加速发展的背景下,强化劳动用工全流程数据治理能力,已成为保障劳资双方权益的现实课题。

□ 本报记者 陈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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