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关注:昆明率先试点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福建可借鉴经验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3年11月正式发布《昆明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明确自12月13日起,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缴存住房公积金。此举在西南地区具有示范意义,也为包括福州在内的全国多个城市推进同类改革提供了参考样本。
该《管理办法》共7章30条,系统规范了缴存、贷款、提取、资金监管及政策支持等全流程事项。值得关注的是,其覆盖人群广泛——凡在昆明市以非全日制、个体经营、平台接单、自由职业等方式就业,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均纳入适用范围,涵盖快递员、网约车司机、家政服务者、网络主播、律师、零工劳动者及建筑装修从业者等新兴就业群体。

开户流程便捷高效:申请人可通过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方App、微信公众号或线下服务网点完成实名认证,提交开户信息并签署《昆明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协议》。协议生效后即完成个人账户设立;且根据全国统一规则,每位缴存人仅能持有一个状态为“正常”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缴存方式高度适配灵活就业特征:缴存时间与金额由个人自主决定,不设最低频次要求,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年累计最低缴存额与昆明市当年单位职工个人最低标准一致,上不封顶,切实兼顾收入波动性与保障可持续性。

提取政策更趋人性化:未办理或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可随时全额提取以灵活就业身份缴存的资金;若存在未结清贷款,则账户余额优先用于冲抵本息,确保资金安全与权益平衡。
贷款支持方面,《管理办法》明确,缴存人在昆明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时,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审批额度综合考量其收入水平、还款能力、信用记录、缴存金额、账户余额、缴存频率及连续缴存时长等因素,实现精准评估、动态核定。
三大政策红利同步落地:一是缴存补贴机制,每笔资金满12个月即享0.75%补贴(贷款存续期间暂停,结清后恢复);二是租赁住房支持,无贷款余额者可提取账户资金支付市场租金,租住昆明保障性租赁住房还可享押金减免与租金优惠;三是依法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当年累计缴存额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据实扣除。
文章来源:http://yn.people.com.cn/n2/2023/1115/c372451-4064115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