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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农业从业者关注:2026—2030年种子种源进口增值税免征政策正式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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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财政部官网2月14日公告,财政部、海关总署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十五五”期间种子种源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该政策将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30年12月31日,明确对符合条件的进口种子种源、科研用野生动植物种源,以及军警、消防救援系统所需工作犬及配套生物材料,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这一利好消息对福建尤其是福州本地种业企业、农科院所及动植物保育单位具有直接支持意义。

通知核心内容如下:

一、列入《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的商品,在进口时可全额免征增值税。该清单由农业农村部牵头,联合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及国家林草局共同制定并动态更新;作为东南沿海重要农业科研基地,福州多家省级种业创新平台已提前对接清单编制工作。

二、科研院所、植物园、动物园、专业保护单位及规模化种养基地,若进口用于科研、育种或繁殖的野生动植物种源,且符合《进口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同样享受免税待遇。该清单由国家林草局会同相关部门发布,福州国家森林公园、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等单位已被纳入首批申报指导范围。

三、军队、公安(含缉私警察)、国家安全、消防救援系统进口的工作犬、消防救援犬及其精液、胚胎,均在免税之列。此项政策亦覆盖驻闽部队及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相关采购需求。

福州农业从业者关注:2026—2030年种子种源进口增值税免征政策正式落地(图1)

四、种子种源类免税商品不纳入海关减免税后续监管;而野生动植物种源、军警及消防用工作犬等相关物资,则须按减免税货物接受海关全流程监管。

五、申请免税进口野生动植物种源的单位,须向国家林草局提交材料,经其联合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审核确认后,由国家林草局统一函告海关总署,并抄送财政、税务部门——福州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内的相关机构可依托省级主管部门开展预沟通。

六、军警、消防类工作犬及生物材料的免税申请,分别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受理并审核确认,再行函告海关总署。驻福州的武警海警学院、福建省公安厅警犬基地等单位已启动内部流程梳理。

七、首批《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政策发布前30日内已缴税款,将依法予以退还,并同步计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后续批次清单自印发后第20日起实施。

首批《进口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及对应免税单位名单,同样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退补税机制与上述一致。军警、消防类工作犬等物资的退税时限亦按此标准执行。

福州农业从业者关注:2026—2030年种子种源进口增值税免征政策正式落地(图2)

申请退税单位须先取得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十五五”期间种子种源进口税收优惠政策项下进口商品已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未抵扣情况表》(见附件),再向海关办理退税手续。

八、享受政策单位如发生名称或经营范围变更,须及时向原审核部门报备;审核部门将重新评估其资质,并在确认后函告海关总署,抄送财政部、税务总局。

九、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等主管部门将持续开展政策执行监测与绩效评估,确保政策红利精准直达福建等农业大省一线主体。

十、对政策执行中出现的违规操作、失职渎职或徇私舞弊行为,将依规追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文章来源:https://www.chinanews.com.cn/cj/2026/02-14/105725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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