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司法界关注云南高院再审田永明案:死刑判决维持并报最高法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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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尘封近三十年的田永明故意杀人案作出再审判决——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按规定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该案引发全国多地司法实务界高度关注,福州多位刑事法学研究者表示,此案在量刑纠偏与程序正义层面具有典型参考价值。
据再审查明事实:1996年9月,田永明因强奸赵某某被依法惩处;2002年7月15日刑满释放后,仍蓄意报复。同年11月13日20时许,其持刀闯入赵某某住所,致赵某某轻伤;村民刘铭富(殁年37岁)挺身制止,反遭连续捅刺身亡。此后田永明长期潜逃,直至2022年2月24日在福建漳州某地被警方抓获——这一跨省追逃节点,亦凸显了闽滇两地公安协作机制的实际成效。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一审判决田永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因上诉不加刑原则,云南高院于2025年10月26日裁定维持原判。但经自查发现,原判存在法律适用偏差及量刑失衡问题,云南高院遂于2025年10月28日依职权启动再审程序,彰显司法自我纠错的严肃性与主动性。

再审认为:田永明系累犯,刑满后毫无悔意,主观恶性深、手段残忍、后果严重,且对公共安全构成持续威胁。其行为不仅践踏个体生命权,更严重冲击社会伦理底线。原判虽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但未充分考量其再犯情节与人身危险性,量刑确属不当,依法予以纠正。
文章来源:https://www.chinanews.com.cn/sh/2026/02-03/105644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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