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重大刑事案件终审落槌:吴谢宇死刑核准并依法执行
2024年1月31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签发的死刑执行命令,在福州依法对罪犯吴谢宇执行死刑。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全程临场监督。执行前,法院依法告知其享有会见亲属的权利,吴谢宇未提出相关申请。该案从死刑复核到最终执行,全程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其委托的辩护律师依法查阅案卷、会见当事人,并提交了辩护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在复核期间认真听取、全面审查,确保司法公正。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吴谢宇因长期悲观厌世,于2015年上半年起萌生杀害母亲谢某某的恶念,并网购作案工具。同年7月10日17时许,其趁谢某某回家换鞋之机,持哑铃杠反复击打头面部致其死亡。此后,吴谢宇虚构母亲陪同出国交流等情节,以需生活费、学费及财力证明为由,骗取亲友共计144万元并肆意挥霍;同时为隐匿行踪,购买十余张他人身份证件,严重扰乱身份证件管理秩序。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吴谢宇的行为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诈骗罪及买卖身份证件罪,依法应数罪并罚。其杀人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恶劣,严重悖逆人伦常理与社会基本道德认知;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买卖身份证件数量较多,主观恶性深且毫无悔罪表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的一审判决——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以买卖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千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十万三千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故依法予以核准。
作为发生在福州的重大恶性刑事案件,该案审理与执行过程彰显了福建司法机关依法履职、坚守法治底线的坚定立场,也反映出福州在推进严格公正司法中的规范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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