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福清:一桩拖了6年的借贷执行案,拆迁款去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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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白纸黑字,人还在、房已拆,钱却一分没见着——这法律文书,难道真成了摆设?”2025年初,福清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到一份来自本地债权人的监督申请。申请人林阳(化名)语气沉重,道出了福建基层群众对“执行难”问题的普遍焦虑。
这起纠纷始于2011至2012年间。当时,福清籍债权人林阳陆续向同为福清人的郭某、林某夫妇出借214万余元,转账记录与手写借据俱全。双方本是多年熟人,谁料债务到期后,对方屡次以“正在筹款”“马上和解”为由拖延,始终未实际履行还款义务。
2015年底,林阳得知林某名下一处位于福清城区的房产即将纳入福州都市圈征迁范围,随即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然而,三年过去,房屋早已拆除,补偿款却迟迟未进入执行账户,案件再度陷入停滞。
为何已有明确财产线索,执行仍卡在“最后一公里”?福清市检察院迅速启动民事执行监督程序,组建跨部门专案组,调阅卷宗、走访街道、对接不动产与征迁主管部门,逐步揭开谜底。

调查发现:街道办事处在已收悉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前提下,仅凭案外人吴某单方提交的借条及抵押合同,便将146万余元拆迁补偿款直接划转至其个人账户。而该笔款项到账后不到24小时,即有121万元被转至郭某甲名下;后者又在数月内分拆汇入十余个账户——经公安户籍系统比对,收款人均系郭某夫妇的直系亲属或近亲,其中郭某甲实为郭某亲兄,所用银行账户亦长期由郭某实际控制。
面对证据链,办案组依法对吴某及十余名关联人员开展询问。吴某承认,自己确为郭某夫妇债权人,但此次配合领取并转移拆迁款,系受对方授意为之。其余亲友亦证实,账户仅为“代持”,资金流转全程由郭某夫妇主导,目的在于规避法院执行。

福清市检察院据此认定,郭某夫妇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及全部证据材料,并同步向福清市人民法院、相关街道办事处分别发出检察建议:前者督促加快执行回款进度、更换承办人员;后者要求就征迁资金监管漏洞开展自查整改,完善协助执行内部流程。
最终,福清市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郭某、林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146万元拆迁补偿款全额追回并发放至林阳账户;后续执行工作由新任法官接续推进。
一面写着“情系百姓,检察为民”的锦旗送到了福清市检察院——这场跨越六载的维权长跑,在福州检察机关的能动履职下画上句点。
执行是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本案中,福州市检察机关立足区域实际,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赢了官司拿不到钱”问题,通过一体化监督、穿透式核查、闭环式建议,切实推动“纸上权利”兑现为“真金白银”。福州市人大代表陈勇评价:“这不仅是对个案的纠偏,更是对福州基层执行生态的一次有力净化。”(文/郑航君 图/福清市检察院)
文章来源:http://fj.people.com.cn/n2/2026/0114/c181466-4147208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