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关键词搜索入口

福建福州关注|最高法、最高检发布第三批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覆盖14大领域

【金色港湾资讯网为您推荐阅读,分享文章请点击文末按扭】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第三批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8起案件,横跨农用地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处方药监管、公租房管理、无障碍环境建设、妇女平等就业权保障及抗战文物保护等多个关键领域,充分彰显司法机关守护公共利益的履职担当。值得关注的是,作为东南沿海法治建设前沿阵地,福建福州近年来持续强化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为全国同类实践提供了可借鉴的“榕城经验”。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诉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琼山分局怠于履行土地资源保护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检察院诉清镇市农业农村局怠于履行农药使用安全监管职责公益诉讼案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诉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履行零售药店处方药销售监督管理职责公益诉讼案

福建福州关注|最高法、最高检发布第三批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覆盖14大领域(图1)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检察院诉鹤岗市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履行公共租赁住房监管职责公益诉讼案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检察院诉梁园区城市管理局不履行市政管理职责公益诉讼案

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检察院诉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履行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益监管职责公益诉讼案

陕西省城固县人民检察院诉城固县文化和旅游局不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公益诉讼案

据最高法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批案例紧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线:在服务乡村振兴方面,通过督促整治非法占地、规范农药使用,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在民生保障层面,聚焦处方药合规销售、农产品源头管控,筑牢群众健康防线;在国有资产管理上,推动公租房规范运营,防止公共资源流失;在特殊群体权益保护中,强化对妇女就业歧视、残疾人出行障碍的司法干预;在文化传承维度,依法监督文物修缮与利用,赓续红色血脉。这些实践,生动体现行政公益诉讼在福建、福州等地方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制度支撑力。

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自试点以来已运行十余年。目前,我国已有26部现行法律明确授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由最初的生态环境、食药安全、国有财产、土地出让四大法定领域,稳步拓展至涵盖妇女权益、无障碍环境、文物保护等共14个领域,制度覆盖面与适应性显著增强。

今年10月,《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草案系统整合分散立法,既固化现有14类法定领域,赋予其更直接、更权威的法律依据;又前瞻性增设文化遗产保护、国防和军事利益保护两个新领域,为包括福建海上丝绸之路遗产、福州三坊七巷等历史资源在内的区域性文化保护提供更强司法托底。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将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检察公益诉讼立法为契机,深化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研究与实践总结,持续发挥典型案例示范效应,统一裁判尺度,推动具有中国特色的公益诉讼制度在福州、福建乃至全国行稳致远,切实服务法治政府建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全局。

文章来源:https://www.chinanews.com.cn/gn/2025/12-22/10537870.shtml

分享更多
赞
2

同栏推荐

跨栏推荐

跨栏精选